2021年7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LED景观照明装置及其组件(LED Landscape Lighting Devices and Components Thereof,调查编码:337-TA-1261)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1年7月9日作出的初裁(No.13)不予复审,即列名被告美国cBright Lighting, Inc., of San Leandro, CA为缺席被告。 2021年4月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LED景观照明装置及其组件(LED Landscape Lighting Devices and Components Thereof)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261)。 2021年3月9日,美国Wangs Alliance Corporation d/b/a WAC Lighting of Port Washington, NY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美国注册专利号10,571,101、10,920,971),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2021年7月2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视频处理设备及其组件和数字智能电视及其下游产品(Certain Video Processing Devices, Components Thereof, and Digital Smart Televisions Containing the Same,调查编码:337-TA-1222)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1年6月28日作出的初裁(No. 65)不予复审,即基于申请方,终止本案对专利号8,832,297的第14项申诉和专利号10,412,141的第1、2、6、7、11项申诉和专利号10,212,486的第2、4、10项申诉的调查。 2021年3月1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1年2月19日作出的初裁(No. 34)不予复审,即基于申请方,终止本案对美国注册专利号8,832,297第7-8和16-17项申诉的调查。 2021年3月1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1年2月22日作出的初裁(No. 37)不予复审,即基于和解,终止本案对列名被告中国台湾地区MediaTek Inc. of Hsinchu City, Taiwan、美国MediaTek USA Inc. of San Jose, CA、中国台湾地区MStar Semiconductor, Inc., of ChuPei City, Hsinchu Hsien, Taiwan的调查。
2021年7月2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数字视频播放设备及其组件(Digital Video-Capable Devices and Components Thereof,调查编码:337-TA-1224)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1年7月2日作出的初裁(No.32)不予复审,即基于申请方提出的动议,终止本案对美国注册专利号10,298,564 第17、23项申诉的调查。 2021年6月2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1年5月20日作出的初裁(No.26)不予复审,即基于申请方提出的动议,终止本案对美国注册专利号10,298,564 第15、16、28项申诉和对美国注册专利号9,436,809全部申诉的调查。 2021年4月1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1年3月26日作出的初裁(No.19)不予复审,即基于申请方提出的动议,终止本案对美国注册专利号9,590,977 第1-3和8-10项申诉的调查。
如果说,交通设施是现代经济的血管命脉,那光纤光缆这类网络基础设施也可谓是提倡全球万物互联的数字时代的重要命脉——而其中,海底光缆堪称将全球网络相连的大动脉。 随着数字化时代的不断发展及5G产业的持续延伸,为满足对快速可靠数据不断增长的需求,物联网和基于云技术的开发而导致不断增加的投资需求,以及带宽扩展应用对高速互联网的需求,各国一直在陆续铺设海底光缆。海底光缆相比陆上光缆,具有容量大,通信距离远,保密性能高及抗干扰能力强的特点,使其在国与国、洲与洲之间传输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海洋工程装备用线缆全球需求预估约100亿元人民币,中国市场需求占有率约10%~20%。“十三五”期间,除了海底光缆有所突破外,我国海洋工程装备用线缆仍处于发展起步阶段。事实上就目前而言,中国人均海缆带宽资源是美国的5%,日本的10%,大幅低于中国互联网企业在全球全球所处的地位。
2021年7月2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集成电路及其下游产品(Certain Integrated Circuits and Products Containing Same)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272)。 2021年6月21日,中国台湾地区MediaTek Inc. of Taiwan、美国MediaTek USA Inc. of San Jose, California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美国注册专利号8,772,928、7,231,474、10,264,580、10,616,017、10,200,228),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荷兰NXP Semiconductors N.V., The Netherlands、美国NXP USA, Inc., Austin, TX、美国Avnet, Inc., Phoenix, AZ、美国Arrow Electronics, Inc., Centennial, CO、美国Mouser Electronics, Inc., Mansfield, TX、德国Continental AG, Germany、德国Continental Automotive GmbH, Germany、美国Continental Automotive Systems, Inc., Auburn Hills, MI、德国Robert Bosch GmbH, Germany、美国Robert Bosch LLC, Farmington Hills, MI为列名被告。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立案后45天内确定调查结束期。除美国贸易代表基于政策原因否决的情况外,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337案件中发布的救济令自发布之日生效并于发布之日后的第60日起具有终局效力。
据外媒报道,英国电信(BT)刚刚发布了其所谓的英国有史以来最具雄心和最完整的网络愿景计划,该运营商承诺到2028年实现全英范围内的5G网络覆盖,并扩大网络融合,同时BT透露了其2G和3G网络关停以及Open RAN实施计划。 在该公司的Network Vision活动上,BT消费者业务部门首席执行官Marc Allera表示,在移动网络容量需求以每年40%的速度增长的情况下,其EE移动网络必须符合集团最近在固定基础设施和光纤方面的承诺。
2021年7月1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带有多功能模拟器的移动设备(Certain Mobile Devices with Multifunction Emulators,调查编码:337-TA-1170)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1年3月16日作出的初裁不予复审,即不存在侵权并终止本案调查。 2019年8月1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带有多功能模拟器的移动设备(CERTAIN MOBILE DEVICES WITH MULTIFUNCTION EMULATORS)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170)。 2019年7月12日,美国Dynamics Inc. of Cheswick, Pennsylvania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美国注册专利号8,827,153、10,032,100、10,223,631、10,255,545),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韩国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美国Samsung Electronics America, Inc为列名被告。
2021年世界移动通信大会近日在西班牙巴塞罗那举行,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和人工智能等成为今年大会的焦点。由于去年因疫情取消展会,本届展会是时隔一年半后再次举办。受疫情影响,展会规模缩小,来自线上线下约1000家企业参展并发布和展示其通信产品和技术。 近年来,5G商用步伐在全球范围内不断加快。大会主办方——全球移动通信系统协会发布的报告称,2019年世界移动通信大会召开时,全球只有3个5G商用网络,而目前全球已有65个国家和地区推出了165个5G商用网络。预计到2025年底,5G连接将占到手机连接总数的1/5,5G网络将覆盖全球2/5的人口。 展会上,西班牙电信公司展示了5G技术在体育训练领域的应用,通过在足球运动员护膝上安装感应器,利用5G技术与大数据结合,分析比赛时运动员各项数据,以便进行更好的针对性训练。法国一家电信公司与中兴合作,利用5G网络速度快、低延时的特点,使参观者可以通过佩戴虚拟现实眼镜,实时体验如何精准操控一艘位于西班牙巴伦西亚港口的小型船只。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之三 十、RCEP采取了哪些举措保护知识产权? RCEP知识产权章共包含83个条款和过渡期安排、技术援助2个附件,是RCEP协定内容最多、篇幅最长的章节,也是我国迄今已签署自贸协定所纳入的内容最全面的知识产权章节。涵盖了著作权、商标、地理标志、专利、外观设计、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执法、合作、透明度、技术援助等广泛领域。既包括传统知识产权主要议题,也体现了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的新趋势。过渡期和技术援助相关规定,旨在弥合不同成员发展水平和能力差异,帮助有关成员更好地履行协定义务。 总的来看,RCEP知识产权章在世贸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基础上,全面提升了区域内知识产权整体保护水平,在充分尊重区域内不同成员发展水平同时,为本区域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促进提供了平衡、包容的方案,将有助于促进区域内创新合作和可持续发展。 十一、RCEP包括哪些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举措? RCEP电子商务章是首次在亚太区域内达成的范围全面、水平较高的诸边电子商务规则成果。该章涵盖了丰富的促进电子商务使用和合作等相关内容,主要包括了促进无纸化贸易、推广电子认证和电子签名、保护电子商务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在线消费者权益、加强针对非应邀商业电子信息的监管合作等规则。此外,各方还在协定中就跨境信息传输、信息存储等问题达成重要共识。这些内容将为各成员加强电子商务领域合作提供制度保障,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增强各成员电子商务领域的政策互信、规制互认和企业互通,将大大促进区域内电子商务的发展。 十二、RCEP的贸易救济章节有哪些内容?
商务部国际司负责同志解读《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之二 四、RCEP在市场开放方面达成哪些重要共识? 货物贸易方面。15方之间采用双边两两出价的方式对货物贸易自由化作出安排,协定生效后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最终实现零关税,且主要是立刻降税到零和10年内降税到零,使RCEP自贸区有望在较短时间兑现所有货物贸易自由化承诺。可以预见,随着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检验检疫、技术标准等统一规则落地,取消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效应的叠加将逐步释放RCEP的贸易创造效应,显著降低区域内贸易成本和产品价格,提升本地区产品竞争力,惠及各方企业和消费者。 服务贸易方面。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加坡、文莱、马来西亚、印尼等7个成员采用负面清单方式承诺,我国等其余8个成员采用正面清单承诺,并将于协定生效后6年内转化为负面清单。就开放水平而言,15方均作出了高于各自“10+1”自贸协定水平的开放承诺。中方服务贸易开放承诺达到了已有自贸协定的最高水平,承诺服务部门数量在我入世承诺约100个部门的基础上,新增了研发、管理咨询、制造业相关服务、空运等22个部门,并提高了金融、法律、建筑、海运等37个部门的承诺水平。其他成员在中方重点关注的建筑、医疗、房地产、金融、运输等服务部门都作出了高水平的开放承诺。 投资方面。15方均采用负面清单方式对制造业、农业、林业、渔业、采矿业5个非服务业领域投资作出较高水平开放承诺,大大提高了各方政策透明度。中方投资负面清单反映了国内改革最新进展,这也是我国首次在自贸协定项下以负面清单形式对投资领域进行承诺,对完善国内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外商投资管理制度,锁定国内压缩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改革成果,实现扩大外商投资市场准入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