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提升全省新型显示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知产与新型显示产业深度融合,10月22日-23日,“江苏省2024年助力产业强链(新型显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者培训班第二期”在苏州工业园区成功举办。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相关部门领导,以及来自苏州、南京、无锡、常州、扬州、泰州等全省120余名新型显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者参加。
2月8日,苏州市专利质量提升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全球奖申报培训成功举办。本次培训在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指导下,由江苏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主办,各市(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企业负责人、知识产权部门负责人等100余人参加。 本次培训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全球奖申报、《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规范》地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实施为主,目的在于进一步推动企业创新创造,提升专利质量,提高专利运营能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中国量子通信专利布局与发展现状分析* 肖勤 程广明 (广东国腾量子科技有限公司,肇庆 526238) 摘要:分析了中国量子通信领域专利的申请量、申请趋势、申请人情况以及省市分布和细分技术领域分布,展示了中国量子通信领域专利分布的全貌。通过对专利权利要求数量的对比,给出了目前专利保护范围及专利质量的情况,提出了量子通信技术研发及专利布局的建议,并从专利角度分析量子通信产业化前景。 关键词:量子通信;量子密钥分发;专利布局 0 引言 量子通信利用量子叠加态及纠缠效应,在经典通信辅助下,可以实现量子态信息传输或密钥分发,主要包括量子隐形传态、量子密钥分发、量子安全直接通信、量子秘密共享和量子密集编码等[1]。量子通信安全性由量子原理来保证,在理论协议层面具有无法被窃听的信息论安全性保证。以量子密钥分发为代表的量子保密通信成为目前应用最成熟的技术之一,其最显著的优势是具备感知窃听的能力,即非法第三方对载体信息的量子态的窃听行为将不可避免留下痕迹,从而被合法通信方发现[2]。自1984年BB84协议诞生以来,许多量子保密通信理论方案相继被提出且得到验证,并向实用化发展,特别是量子保密通信网络化建设领域取得了极大的成就,实现了长距离的稳定传输、多用户协商通信、机载量子纠缠密钥分发、天地一体化通信和洲际通信等。随着量子通信产业化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成为量子通信企业和相关高校比较关注的主题,特别是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量子通信产业化应用的政策,量子通信企业逐渐成为量子通信专利申请和持有的主体,高校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也变得活跃。本文主要对中国国内量子通信的知识产权现状进行分析,并对知识产权布局提供了建议。 1 中国量子通信专利申请及公开状态
区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的普及度和惠益面,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根据《苏州市知识产权金融奖励补贴实施办法(试行)》(苏市监管发〔2021〕155号),现就2023年知识产权金融奖励补贴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苏州市区范围内注册成立的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服务机构、服务平台等。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知识产权人才企业。 二、受理时间 本次集中受理时间为2023年2月,请在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申报。 突出贡献奖由市级推荐申报。创新项目奖自行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知识产权金融实验室项目。两类奖项申报时间为2月15日之前。 三、申报项目及要求 1.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励、补贴; 2.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险补贴; 3.知识产权证券类项目; 4.突出贡献奖、创新项目奖。 申报条件、方式及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四、其他事项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 《纲要》指出,建设质量强国是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由大向强转变的重要举措,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为统筹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全面提高我国质量总体水平,制定本纲要。《纲要》部署了增强质量发展创新动能、争创国内国际知名品牌等一系列具体举措,其中,知识产权相关内容如下: 摘 编 《质量强国建设纲要》 三 推动经济质量效益型发展 (三)增强质量发展创新动能。建立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质量创新体系,协同开展质量领域技术、管理、制度创新。加强质量领域基础性、原创性研究,集中实施一批产业链供应链质量攻关项目,突破一批重大标志性质量技术和装备。开展质量管理数字化赋能行动,推动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等全流程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加强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建立质量专业化服务体系,协同推进技术研发、标准研制、产业应用,打通质量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渠道。 四 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百校千项”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行动的通知: 《通知》写到:深刻把握我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的新形势新任务,突出高校知识产权工作质量和转化导向,把能否快速产业化服务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作为专利价值的重要衡量标准,以高价值专利培育和转化为主线,加强有组织科技成果转化,把科技成果高质量创造、高标准保护和高效益转化贯通起来,推动高校知识产权工作从侧重管理向强化运营转变,坚决树立申请专利主要为了转化和产业化的鲜明政策导向,切实提升高校专利质量,促进创新成果转化运用,更好适应、支撑、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3年2月6日,科创板上市公司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科移动,688387.SH)发布关于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公告显示,信科移动全资子公司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简称“大唐移动”)、大唐移动子公司上海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大唐移动”)已经就其与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简称“三星”)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近日收到法院立案通知,案件已正式立案。 本次专利侵权诉讼涉及6个案件,案由均为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每个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涉及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2,000万元以及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币50万元,6个案件全部涉案金额合计人民币12,300万元。 大唐移动公告中并未具体列出涉案的六件具体专利,只是以简略的方式提到涉案专利为:涉案专利一为第2009XX.1号、涉案专利二为第2012XX.1号、涉案专利三为第2011XX.3号、涉案专利四为第2011XX.X号、涉案专利五为第2011XX.0号、涉案专利六为第2009XX.3号。 从时间角度来看,这些专利申请于2009-2011年之间,因此很大可能涉及的是4G/LTE的技术。 去年11月2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曾经公告,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的一件名为“一种ACK/NACK反馈比特数确定方法及装置”的专利ZL201210210284.8,进入无效宣告程序,无效请求人是一位自然人。 在当时的文章分析中,就曾认为提出该专利无效请求的自然人很可能就是某家公司的“稻草人”。当时曾认为很有可能是三星公司。 不过,从当时涉及的专利来看,大唐移动去年被提出无效的专利ZL201210210284.8,并不属于此次公告中提到的六件专利之一。 一种可能是上述专利属于大唐移动与三星许可谈判专利清单中的专利,但大唐移动此次起诉并未使用上述专利。另一种可能是去年的自然人背后其实不是三星公司。不过,前一种的可能性或许更大。 实际上,随着大唐移动重组后的信科移动在2021年科创板IPO期间披露的一些信息,能够看到大唐移动的专利许可之路已经开启。 招股书中,大唐移动披露了在2021年底,已经与国际专利运营公司Sisvel签署了一份协议,约定将大唐移动的SEP专利授权给国际某头部手机终端厂商使用,专利许可金额达数千万美元。
2023年1月13日,科创板上市企业翱捷科技(688220. SH)发布诉讼事项进展及撤诉公告。 公告披露,被告翱捷科技于今日收到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案号:(2021)津03知民初185号)。根据该裁定书,就原告展讯通信与被告翱捷科技、天津市南开区竞航彭通讯器材经营部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2021年4月,展讯公司作为原告,以翶捷科技的蜂窝基带芯片受到侵害为由,起诉翶捷科技及竞航彭通讯,诉讼请求包括:停止侵犯ZL201010136821.X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 判令翶捷科技赔偿展讯通信因侵犯发明专利权而获得的利益共计人民币三千万元, 及维权合理费用人民币五十万元,其中竞航彭通讯在一百万元范围内与翶捷科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翱捷科技2022年半年报显示,双方在多地法院有并行进行的专利诉讼。 在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中,除了此次撤回的案件外,展讯通信另有一件更早(2020年12月22日)针对翱捷科技提出的诉讼,指控翱捷科技的ASR3601芯片侵犯其ZL201180004859.4专利权,并索赔额为一亿元。案(2020)津03知民初319号。 该案在2021年7月5日一审判决翱捷科技败诉,翱捷科技需赔偿展讯通信侵犯发明专利权而获得的利益以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2441万元,并承担诉讼费。
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局,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专利创造,提升专利质量,提高专利运营能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拟定举办一期专利质量提升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全球奖申报培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举办单位 指导单位: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主办单位:江苏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 二 培训时间 时间:2023年2月8日9:00-16:30 三 培训地点 苏州日航酒店2楼姑苏3厅(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长江路368号 四 培训人员 各市(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2人,各市(区)可推荐企业负责人、知识产权部门负责人4到6人。 五 培训内容
各有关单位: 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现启动2023年度首批快速预审服务备案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备案申请时间 2023年2月1日-2023年2月24日 备案受理条件 (一)注册或登记地区在苏州,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高校或科研院所; (二)主要生产、研发和经营方向,属于新材料、生物制品制造、电子信息、数字智能制造产业领域; (三)申请备案的主体具有较好的创新基础以及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四)申请单位提交预审案件必须属于保护中心受理的分类号范围(附件3); (五)无不良信用记录; (六)2022年度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可备案。 备案受理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申请表(附件1)(加盖公章),请申请单位务必仔细阅读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附件2)。 备案受理流程 (一)初审推荐 1、申请单位于2月24日前提交备案材料(电子版加盖公章)至所在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逾期不予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