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集成电路及其下游产品(Certain Integrated Circuits and Products Containing Same)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272)。 2021年6月21日,中国台湾地区MediaTek Inc. of Taiwan、美国MediaTek USA Inc. of San Jose, California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美国注册专利号8,772,928、7,231,474、10,264,580、10,616,017、10,200,228),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荷兰NXP Semiconductors N.V., The Netherlands、美国NXP USA, Inc., Austin, TX、美国Avnet, Inc., Phoenix, AZ、美国Arrow Electronics, Inc., Centennial, CO、美国Mouser Electronics, Inc., Mansfield, TX、德国Continental AG, Germany、德国Continental Automotive GmbH, Germany、美国Continental Automotive Systems, Inc., Auburn Hills, MI、德国Robert Bosch GmbH, Germany、美国Robert Bosch LLC, Farmington Hills, MI为列名被告。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立案后45天内确定调查结束期。除美国贸易代表基于政策原因否决的情况外,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337案件中发布的救济令自发布之日生效并于发布之日后的第60日起具有终局效力。
据外媒报道,英国电信(BT)刚刚发布了其所谓的英国有史以来最具雄心和最完整的网络愿景计划,该运营商承诺到2028年实现全英范围内的5G网络覆盖,并扩大网络融合,同时BT透露了其2G和3G网络关停以及Open RAN实施计划。 在该公司的Network Vision活动上,BT消费者业务部门首席执行官Marc Allera表示,在移动网络容量需求以每年40%的速度增长的情况下,其EE移动网络必须符合集团最近在固定基础设施和光纤方面的承诺。
2021年7月1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带有多功能模拟器的移动设备(Certain Mobile Devices with Multifunction Emulators,调查编码:337-TA-1170)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1年3月16日作出的初裁不予复审,即不存在侵权并终止本案调查。 2019年8月1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带有多功能模拟器的移动设备(CERTAIN MOBILE DEVICES WITH MULTIFUNCTION EMULATORS)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170)。 2019年7月12日,美国Dynamics Inc. of Cheswick, Pennsylvania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美国注册专利号8,827,153、10,032,100、10,223,631、10,255,545),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韩国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美国Samsung Electronics America, Inc为列名被告。
2021年世界移动通信大会近日在西班牙巴塞罗那举行,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和人工智能等成为今年大会的焦点。由于去年因疫情取消展会,本届展会是时隔一年半后再次举办。受疫情影响,展会规模缩小,来自线上线下约1000家企业参展并发布和展示其通信产品和技术。 近年来,5G商用步伐在全球范围内不断加快。大会主办方——全球移动通信系统协会发布的报告称,2019年世界移动通信大会召开时,全球只有3个5G商用网络,而目前全球已有65个国家和地区推出了165个5G商用网络。预计到2025年底,5G连接将占到手机连接总数的1/5,5G网络将覆盖全球2/5的人口。 展会上,西班牙电信公司展示了5G技术在体育训练领域的应用,通过在足球运动员护膝上安装感应器,利用5G技术与大数据结合,分析比赛时运动员各项数据,以便进行更好的针对性训练。法国一家电信公司与中兴合作,利用5G网络速度快、低延时的特点,使参观者可以通过佩戴虚拟现实眼镜,实时体验如何精准操控一艘位于西班牙巴伦西亚港口的小型船只。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之三 十、RCEP采取了哪些举措保护知识产权? RCEP知识产权章共包含83个条款和过渡期安排、技术援助2个附件,是RCEP协定内容最多、篇幅最长的章节,也是我国迄今已签署自贸协定所纳入的内容最全面的知识产权章节。涵盖了著作权、商标、地理标志、专利、外观设计、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执法、合作、透明度、技术援助等广泛领域。既包括传统知识产权主要议题,也体现了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的新趋势。过渡期和技术援助相关规定,旨在弥合不同成员发展水平和能力差异,帮助有关成员更好地履行协定义务。 总的来看,RCEP知识产权章在世贸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基础上,全面提升了区域内知识产权整体保护水平,在充分尊重区域内不同成员发展水平同时,为本区域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促进提供了平衡、包容的方案,将有助于促进区域内创新合作和可持续发展。 十一、RCEP包括哪些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举措? RCEP电子商务章是首次在亚太区域内达成的范围全面、水平较高的诸边电子商务规则成果。该章涵盖了丰富的促进电子商务使用和合作等相关内容,主要包括了促进无纸化贸易、推广电子认证和电子签名、保护电子商务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在线消费者权益、加强针对非应邀商业电子信息的监管合作等规则。此外,各方还在协定中就跨境信息传输、信息存储等问题达成重要共识。这些内容将为各成员加强电子商务领域合作提供制度保障,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增强各成员电子商务领域的政策互信、规制互认和企业互通,将大大促进区域内电子商务的发展。 十二、RCEP的贸易救济章节有哪些内容?
商务部国际司负责同志解读《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之二 四、RCEP在市场开放方面达成哪些重要共识? 货物贸易方面。15方之间采用双边两两出价的方式对货物贸易自由化作出安排,协定生效后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最终实现零关税,且主要是立刻降税到零和10年内降税到零,使RCEP自贸区有望在较短时间兑现所有货物贸易自由化承诺。可以预见,随着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检验检疫、技术标准等统一规则落地,取消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效应的叠加将逐步释放RCEP的贸易创造效应,显著降低区域内贸易成本和产品价格,提升本地区产品竞争力,惠及各方企业和消费者。 服务贸易方面。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加坡、文莱、马来西亚、印尼等7个成员采用负面清单方式承诺,我国等其余8个成员采用正面清单承诺,并将于协定生效后6年内转化为负面清单。就开放水平而言,15方均作出了高于各自“10+1”自贸协定水平的开放承诺。中方服务贸易开放承诺达到了已有自贸协定的最高水平,承诺服务部门数量在我入世承诺约100个部门的基础上,新增了研发、管理咨询、制造业相关服务、空运等22个部门,并提高了金融、法律、建筑、海运等37个部门的承诺水平。其他成员在中方重点关注的建筑、医疗、房地产、金融、运输等服务部门都作出了高水平的开放承诺。 投资方面。15方均采用负面清单方式对制造业、农业、林业、渔业、采矿业5个非服务业领域投资作出较高水平开放承诺,大大提高了各方政策透明度。中方投资负面清单反映了国内改革最新进展,这也是我国首次在自贸协定项下以负面清单形式对投资领域进行承诺,对完善国内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外商投资管理制度,锁定国内压缩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改革成果,实现扩大外商投资市场准入具有重要意义。
商务部国际司负责同志解读《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之一 一、能否介绍下RCEP总体情况? 2020年11月15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第四次领导人会议通过视频方式举行,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出席会议。会上,在15国领导人共同见证下,各国贸易部长签署了RCEP协定。商务部钟山部长代表中国政府签署协定。这标志着当前世界上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正式启航。 RCEP由东盟于2012年发起,历经8年、31轮正式谈判,特别是今年以来,RCEP各成员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巨大困难,全面完成市场准入谈判,并完成1.4万多页文本法律审核工作,最终在本次领导人会议期间如期签署协定。这是东亚经济一体化建设近20年来最重要的成果。 总体看,RCEP是一个现代、全面、高质量、互惠的大型区域自贸协定。RCEP协定由序言、20个章节(包括:初始条款和一般定义、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贸易救济、服务贸易、自然人临时流动、投资、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中小企业、经济技术合作、政府采购、一般条款和例外、机构条款、争端解决、最终条款章节)、4个市场准入承诺表附件(包括:关税承诺表、服务具体承诺表、投资保留及不符措施承诺表、自然人临时流动具体承诺表)组成。
RCEP协定由序言、20个章节、4个部分的承诺表共56个附件组成,共计超过1.4万页,内容十分庞大,议题覆盖广泛。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介绍了RCEP在货物贸易、服务投资领域和其他规则的概况。 (一)关于货物贸易 第一,RCEP各成员普遍实现了较高的自由化水平。协定生效后,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最终实现零关税,主要产品是生效立刻降税到零和10年内降税到零,有望在较短时间内惠及各国企业和消费者。 从成员间的零关税水平来看。我国对东盟十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承诺的最终零关税税目比例均为90%左右。除老挝、柬埔寨、缅甸3个最不发达国家外,其余东盟成员、澳大利亚、新西兰对我承诺的相应比例均略高于我承诺比例。我对日本、韩国承诺的最终零关税税目比例均为86%,日韩对我承诺的比例则分别为88%、86%。 从企业关注的具体享惠产品来看。以几个东盟主要国家为例,如印尼在原有的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基础上,就加工水产品、化妆品、塑料、橡胶、箱包服装鞋靴、大理石、玻璃、钢铁制品、发动机、电视、汽车及零部件、摩托车等对我取消关税。马来西亚进一步就加工水产品、可可、棉纱及织物、化纤、不锈钢、部分工业机械设备及零部件、汽车、摩托车等对我开放市场。菲律宾进一步就医药产品、塑料及其制品、化纤及织物、服装、纺织品、鞋、玻璃及其制品、钢铁制品、发动机零件、空调、洗衣机等机电产品、汽车及零部件等给予我零关税待遇。我国也在原有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基础上,就菠萝罐头、菠萝汁、椰子汁、胡椒、柴油、部分化工品、纸制品、部分汽车部件等对东盟开放市场。如果想要了解各成员的具体降税数据,可以登录自贸区服务网,下载各国货物减让表进行查询,可以直观地看到关注产品的降税幅度和期限。
RCEP 综述 RCEP是澳大利亚,文莱,柬埔寨,中国,印度尼西亚,日本,老挝,马来西亚,缅甸,新西兰,菲律宾,新加坡,韩国,泰国和越南之间的自由贸易协议。它将代表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区:成员国约占全球GDP和人口30%的份额。尽管该区域内许多国家之间已经制定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不过新协议中的“原产地累积”规则预计将会对区域内贸易产生明显的促进作用,同时区域内90%左右的商品(许多商品的关税已经很低或为零)将在接下来的20年降税到零。此外,该协议也是日本与中国/韩国之间首次建立自贸区关系。
第一章 初始条款和一般定义 本章主要阐明RCEP缔约方的目标是共同建立一个现代、全面、高质量以及互惠共赢的经济伙伴关系合作框架,以促进区域贸易和投资增长,并为全球经济发展作出贡献。该章节还对协定中的通用术语进行定义。 第二章 货物贸易 本章旨在推动实现区域内高水平的贸易自由化,并对与货物贸易相关的承诺作出规定。规定包括:承诺根据《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三条给予其他缔约方的货物国民待遇;通过逐步实施关税自由化给予优惠的市场准入;特定货物的临时免税入境;取消农业出口补贴;以及全面取消数量限制、进口许可程序管理,以及与进出口相关的费用和手续等非关税措施方面的约束。 第三章 原产地规则 本章确定了RCEP项下有资格享受优惠关税待遇的原产货物的认定规则。在确保适用实质性改变原则的同时,突出了技术可行性、贸易便利性和商业友好性,以使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易于理解和使用RCEP协定。在本章节第一节中,第二条(原产货物)和第三条(完全获得或者完全生产的货物)以及附件一《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PSR)列明了授予货物“原产地位”的标准。协定还允许在确定货物是否适用RCEP关税优惠时,将来自RCEP任何缔约方的价值成分都考虑在内,实行原产成分累积规则。在第二节中,规定了相关操作认证程序,包括申请RCEP原产地证明、申请优惠关税待遇以及核实货物“原产地位”的详细程序。本章节有两个附件:(1)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涵盖约5,205条6位税目产品;(2)最低信息要求,列明了原产地证书或原产地声明所要求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