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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3年度江苏省数字经济(通信)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07      来源:光电产业网      作者:吴江光电产业科协      阅读:408 次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江苏省分公司、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江苏省通信服务有限公司、中移铁通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省内各增值电信运营企业、通信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各设区市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3〕4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3年度数字经济(通信)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对象

(一)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数字经济(通信)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政策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2020〕42号),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印发的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和我省制定印发的各职称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

(一)申报人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二)依据《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经济(通信)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2〕17号)规定的条件申报。

(三)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四)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 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

(五)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六)申报人同一年度同一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

三、报送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个人对照依据《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经济(通信)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2〕17号)文件要求,符合规定的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二)组织审核

按照申报名单公开、业绩成果公开、考核结果公开的要求,由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并加盖公章,对初审合格人员应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长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1、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江苏省分公司、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中移铁通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江苏省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申报人员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申报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初审、经省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复审后在复印件上盖章并由经办人员签字确认。

2、省内各增值电信运营企业、通信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相关单位的个人申报材料及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初审盖章后连同原件一并提交至各地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复审盖章。

四、报送方式、报送时间

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申报共同提交的方式进行报名。请有关单位于2023年8月31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统一送至江苏省通信工程师考试认证办公室,并将申报资料的电子档发送至邮箱jsjdzx@vip.163.com。网上申报请于8月15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填写。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请按时报送,逾期将不予受理。

(一) 网上申报相关要求

申报人员可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人才服务网(https://www.jssrcfwypt.org.cn/)职称专栏,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二)纸质材料申报内容与要求

1.江苏省通信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对象情况一览表(附件2);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附件3);

3.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40份(附件4);

4.本人最高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最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有关奖励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7.业绩成果证明材料;

8.论文著作材料:公开发表的著作、省级以上期刊论文提供复印件并注明出版(发表)时间,期刊号、出版社及书号等信息,评审组将对未公开发表的论文的重复率进行检查,并将查新结果作为论文评审的重要依据;论文内容应不涉及保密问题,并以解决实际问题的应用性论文为主。

9.继续教育相关材料与证明;

10.近年年度考核(表)材料;

11.申报材料须整理装订成册,一人一袋,并在封面贴上“申材料清单”(附件1)。提交的书面材料应真实、齐全、工整,统一规格为标准A4纸尺寸,一律打印,需加盖印章、有关人员签字的栏目须按规定加盖印章、本人签字,申报人员应对递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若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评审会将严肃处理。

五、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每人收取评审费400元、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费100元,共计500元。请各有关单位将收取的费用在报送评审材料时一并缴清。

六、其它说明

(一)2023年度江苏省数字经济(通信)专业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将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履职能力、创新成果、实际贡献。

(二)申报相关附件均可在江苏通信人才网(www.itr.gov.cn)或者微信公众号“江苏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查询下载。

(三)纸质材料报送地址

地址:江苏省通信管理局鉴定中心(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301号813室)。

联系人:张  浩  联系电话:025-83430344

附件1:通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2:江苏省通信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对象情况一览表.

附件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附件4:申报高级通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介表.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

2023年7月5日

来源:江苏通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