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苏州市吴江区高质量发展产业政策的若干实施意见(修订)》(吴发〔2021〕2号)文件精神,根据《吴江区产学研项目与载体管理办法》要求,现将吴江区2023年产学研项目与载体项目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吴江区产学研项目
1.申报主体应为在吴江区辖区范围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要求已与合作单位签订了正式技术合同,技术合同时间在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有效,且在此期间到账经费不低于10万元。
(二)吴江区产学研载体项目
1.申报主体应为在吴江区辖区范围内注册的高校技术转移中心。
2.新成立的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可申请一次性工作经费奖励和2021、2022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已认定的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可申请2021、2022年度工作绩效考核。
申报要求
1.按地域和行政隶属关系申报推荐。各区镇科技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单位申报项目的初审和推荐工作。
2.2023年度吴江区产学研项目与载体项目申报实行书面申报。
3.已使用长三角科技创新券开展的产学研合作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申报材料
1.纸质申报材料由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具体要求见申报书最后一页)组成,材料一式一份。
2.所提供的附件根据申报书中要求的顺序装订,每个附件用彩纸隔开并注明名称和顺序号。
3.申报书见底部二维码。
受理时间及地点
1.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送交吴江区科技局 地点:吴江大厦B座18楼(开平路1000号)。
附 件
来源:科创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