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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又“硬核”!十二条措施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发布日期:2022-03-11      来源:光电产业网      作者:苏州市光电产业商会      阅读:309 次
为积极应对苏州本轮疫情影响

加大对市场主体纾困帮扶力度
保障经济社会平稳有序运行
近日
市市场监管局
制定出台十二条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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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12项措施立足苏州实际

集成了市场监管部门在行政审批、消费维权

监管执法、质量标准、认证认可

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职能优势

既有解企业燃眉之急的暖心服务

又有促企业长远发展的硬核举措


01

在减免费用方面,市市场监管局直属检验检测机构对本市疫情防控相关的药品、用于消毒产品的纯化水、医疗器械企业委托的洁净室环境检测等免除检验检测费用。为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市场监管部门将积极引导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和股权质押等渠道有效融资。发挥各级民营个体经济协会作用,夯实“小个专”党建工作基础,大力开展关爱青工系列活动,联合有关金融机构,帮助困难企业缓解短期资金压力。


02

在复工复产方面,特别是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网络食品配送行政指导,推行“无接触配送”“食安封签”“安心追溯卡”等保障措施,支持企业开展线上经营。协助企业压缩疫情防控产品条码注册办理周期,协调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优先为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安排检验,组织检验检测机构为生产、转产防护用品企业提供技术服务。


03

在包容审慎监管方面,对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办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经营许可、食品生产许可、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延续导致证书过期的企业,可先办理许可证有效期延期,待疫情解除后再按规定提交材料办理延续。对全市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市场部门将开展包容审慎监管工作,对其免罚轻罚。同时,指导企业快速修复信用,为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提前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开通电话咨询和辅导服务,推行“邮寄办、不见面”修复。


此外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还

在质量、标准化、认证以及知识产权领域

推出了一系列服务举措

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优势

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十二条具体措施

▼▼▼


苏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应对疫情

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




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积极应对苏州本轮疫情影响,加大对市场主体的纾困帮扶力度,保障经济社会平稳有序运行,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减免企业委托检验检测收费

市市场监管局直属检验检测机构对本市疫情防控相关的药品、用于消毒产品的纯化水、医疗器械企业委托的洁净室环境检测等免除检验检测费用;对直接服务于疫情防控的CT机、呼吸机、多参数监护仪、红外体温筛查仪、红外体温计等计量设备免除检测费用;减免本市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企业委托的防疫相关产品商品条码检验检测费用。(实施期限截至疫情全面解除时)


二、提供便捷审批服务

建立疫情防控相关产品优先审批、提速审批模式,开辟医疗器械等重点产品审批绿色通道。进一步优化外资准入,探索内、外资并行的“一照多址”登记改革,推行外资企业“休眠”制度。对涉及上级部门的审批业务,主动做好对上咨询和对下指导。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综合管理系统功能,进一步压减特种设备开工3C认告知、使用登记等环节的时间和成本。


三、延长企业资质和相关权利维持期限

对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办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经营许可、食品生产许可、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延续导致证书过期的企业,可先办理许可证有效期延期,待疫情解除后再按规定提交材料办理延续。对于企业申请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延续的,非必要可免于现场检查。对有效期满或需监督审核及再认证维持的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可结合相关程序要求,顺延既有认证证书有效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对于受疫情影响停产而不能接受监督审核检查的企业所持有的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对认证证书实施暂停等处理的时限,可延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


四、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制度

开展包容审慎监管提质升效工程,以目录清单形式,对全市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相关违法行为经督促及时纠正,没有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加强涉企行政指导,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率先开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试点。


五、指导企业快速修复信用

为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提前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开通电话咨询和辅导服务,推行“邮寄办、不见面”修复。对申请材料即时受理、即时审查,以书面为主要方式进行情况核实,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办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提前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由18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企业,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积极辅导企业做好年报工作,公示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六、强化防疫物资保障

协助企业对接省药监局,快速办理疫情防控产品注册、备案等手续。协助企业对接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江苏分中心,将疫情防控相关产品商品条码注册办理周期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3工作日,协助因疫情未及时进行条码续展的企业延期30日办理相关手续。协调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优先安排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车站等公共聚集场所特种设备检验,为企业安全复工提供技术支持。组织检验检测机构和技术专家为生产、转产口罩等防护用品企业提供产品检验、标准制定等技术服务,依托防疫物资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以最快速度出具检验检测报告。


七、支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复工复产

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所持健康证明在2022年2月13日后有效期届满,疫情防控期间无法领取新证的,健康证明视为有效,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轮疫情解除后30天。加强网络食品配送行政指导,推行“无接触配送”“食安封签”和“安心追溯卡”等保障措施,支持企业开展线上经营。及时向社会公布量化等级优秀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名单,供企业临时用餐选择,缓解供需矛盾。推进“名特优”食品小作坊创建,助力食品小作坊提档升级。协助对接认证企业,助力食品生产企业顺利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八、加强质量基础设施服务

免费开展质量在线培训,帮助企业远程诊断质量问题。依托“苏州市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开设疫情防控相关产品标准专栏,向中小企业提供线上标准检索和阅览服务,针对疫情防控相关标准减免文献资源费用。开展“不见面”标准化服务,为企业申报与实施各类各级标准化项目提供一对一指导。引导认证机构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的技术服务,开辟线上咨询、受理、评价等综合服务通道,采取线上认证申请受理、延期现场审核检查、优先安排3C认证等方式进行办理。推广运用江苏省检验检测监管服务平台(苏检通),方便社会各界及时查询资质认定检验检测资源。


九、优化知识产权服务

面向企业和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线上培训,组织专家围绕专利申请、品牌培育等专题开展授课研讨,提升知识产权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为受疫情影响的专精特新“小巨人”等科创型企业按需对接服务机构、金融机构,提供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剩余实施期不足一年的已立项知识产权计划项目,确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完成合同任务的,由辖区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经审核后适当延长合同执行期限,验收时间相应顺延,不作违约处理。发挥中国(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苏州业务受理窗口作用,积极对接国家、省知识产权局业务平台和数据库,加快重点产业专利预审服务,受理企业在线办理专利、商标等相关业务,为企业维权援助和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提供指导。


十、全力维护市场秩序稳定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决策部署,确保各项价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社团收费等进行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从源头上规范政府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中小企业参与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歧视性政策措施。发现涉嫌构成妨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垄断行为的,及时上报省局,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完善12315热线工作机制,建立受理情况每日分析和网络舆情每日通报制度,将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较多的经营者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疫情进行商业炒作发布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物资、价格欺诈和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十一、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积极引导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和股权质押等渠道有效融资。发挥各级民营个体经济协会作用,夯实“小个专”党建工作基础,大力开展关爱青工系列活动,联合有关金融机构,帮助困难企业缓解短期资金压力。


十二、完善“问需于企”工作机制

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活动,主动了解、及时排摸企业面临的困难、问题和诉求。畅通12315热线、市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完善常态化政企沟通平台,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优势,提出针对性强的集成服务措施。聚焦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继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出民生实事项目,切实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4日




(如国家、省、市出台同类政策,按“取高”原则执行)


来源:苏州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