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开展 2023 年苏州市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1 申请要求 (一)网上申报 申报人员可登录江苏人社网办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依次选择“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评审申报”进行申报。请申报人员务必认真核对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行提交,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将无法退回修改。 (二)申报材料上报 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在线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A4 纸双面打印装订,一式 1 份),表格需加盖单位公章进行上报。 2 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3 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 (一)申报人员须认真阅读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及其附录,对照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的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能力业绩自评表》至“其他材料”。 (二)关于学术成果。论文一般要求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撰写。若 是外文撰写或发表的,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专家审核时以中文内容为准。对申报人员提供的论文、专项研究报告、立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实例材料等文字资料在中国知网上进行查重,查重率(即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不得超过 30。申报人员需在报名网站上上传电子文档备查,电子档名称为题目名称。 4 面试 (一)高级工程师: 按照规定,破格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的申报人员、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需要参加面试的申报人员须参加面试答辩。面试时间一般安排在 8-9 月份,届时我们将提前一周短信通知。面试只有一次,不能参加的视作放弃。 (二)正高级工程师: 评审采用全员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一般安排在 8-9 月份,届时我们将提前一周短信通知。面试只有一次,不能参加的视作放弃。 5 评审结果公示 按照《2023 年苏州市职称评审计划一览表》进行评审结果公示、电子证书下载等。申报人员可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服务:https://hrss.suzhou.gov.cn/jsszhrss/zyjsryfwzczl/zyjsryfwzczl.shtml) 6 注意事项 针对往年申报人员出现的共性问题,提醒申报人员注意以下事项: (一)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中心负责的职称申报时间为 2023 年 2月 13 日-4 月 14 日,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8 日 17:00。其他职称申报时间、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以各职称受理部门发布的通知为准。 (二)业绩能力自评表应根据实际提供的材料进行勾选,请勿盲目勾选, 以避免评审过程中漏看、误判等情况。 (三)申报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使用授权发明专利或省级以上行业标准、规程、图集、导则、指南、工法等替代论文的,应上传至学术成果栏目中,并不得再作为业绩重复使用。 (四)申报人员提供授权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作为工作业绩成果的,应提供相应的社会、经济效益证明材料。 (五)申报人员提交论文、研究报告等学术成果的内容必须与本人申报的专业类别一致,且与本人取得现职称后主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致。论文、研究报告等内容须反映专业技术工作成果,要求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详实的基础资料依据,能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中解决问题能力或工作创新能力。 (六)根据省职称办评审工作要求,申报高级职称的外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委托我省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需向江苏省职称办提交外省省级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中央驻苏单位或外省驻苏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军队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须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提交委托函,由江苏省职称办核准同意后指定相应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按上述要求向市职称办报准。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得擅自受理委托材料。 7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