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改善供水、供电、信息等基础设施。整治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网络传销等突出问题,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对此,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广东公司肇庆分公司综合部总经理刘广河深有体会,“要加大对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和扶持力度,同时,应进一步落实网络安全‘一法一决定’。”刘广河表示,建设网络强国是建设创新型国家题中应有之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安全是构建网络强国的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应“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突破瓶颈,加大信息基础设施扶持力度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和信息化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网络走入千家万户,网民数量也居世界第一,我国已成为网络大国。但是,网络发展仍与人们的需求和期望有一定的差距,区域和城乡差异也比较明显,网络速率、人均带宽相比国际先进水平仍有距离,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较为突出。
刘广河认为,目前,我国在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存在一些不足。“《电信条例》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在民用建筑设置天线或基站只需通知业主并按规定支付使用费,无需征得业主同意,但该规定与《城市规划法》《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存在矛盾。”刘广河首先提到了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此外,刘广河认为,信息化基础设施规划与城市规划对接不足、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难度大、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未完全纳入小区及市政建设验收标准及现有信息化基础设施缺乏足够保护等问题都成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瓶颈。
“要实现网络强国,就要进一步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为此,刘广河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多项建议:
一是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发展纲要的对接。刘广河认为,应完善相关法规,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更深入、全面、统一规定,充分与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发展纲要、发展规划对接。“这就好比家庭装修,除了基础水电规划,装修之前还应考虑网线、网口等设施布局,否则装修结束后,发现没有WiFi可用。”刘广河形象通俗地解释道。
二是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一体化规划进行统筹。刘广河建议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加大对信息化基础设施规划的统筹力度,将其纳入城市一体化规划中,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坚实基础。
三是强化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刘广河提出要全面统筹开放和共享公共场所设施等资源,打击不法行为,破解建设空间不足的问题。同时,加强舆论引导,消除人们对辐射、风水等问题的错误认识,降低人为阻挠和破坏。
此外,刘广河还提出要把信息化基础设施纳入验收,“就像房屋装修时,除了水电,网络施工也应纳入验收一样”。他还表示,应加大对故意破坏信息化基础设施、危害信息化基础设施安全行为的打击力度。
加强保障,落实网络安全“一法一决定”
网络安全与网络发展之于网络强国是一体之两翼,没有网络安全,网络强国就是缘木求鱼,根基不牢。在网络安全管理上,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出台了相关法律和指导文件。2012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公布,2017年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
“一法一决定”对于网络安全起到了重要的法律保障作用。不过,刘广河在实际调研中发现,“一法一决定”在实施中仍存在一些不足。
“有55.4%的受访者认为,他们身边的许多人缺乏网络安全意识,对网络安全‘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刘广河引用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执法检查组做的调查报告的数据,表达了自己对人们严重缺乏了解和理解“一法一决定”的担忧。
刘广河认为,除了网络安全意识有待增强,网络安全风险感知模糊、个人信息非法泄露等问题都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为此,刘广河经过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提出了三点建议:
一是提升网络安全知识的普及水平。刘广河认为,新的网络安全风险层出不穷,应持之以恒加大《网络安全法》的宣传培训力度。一方面要加强网络运营商等单位的相关人员对法律的理解;另一方面要以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筑牢网络安全的技术“防火墙”和思想“护城河”。
二是优化网络安全风险的管控方式。刘广河建议,从国家层面集中采用大数据手段进行前瞻性分析、预测和管控,切断网络安全风险传播源头。同时,建议网络安全主管部门制定和发布网络安全风险库与应对防范措施,并定期更新,让人们便捷、准确地识别和应对网络安全风险。
三是加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刘广河建议,明确网络运营者收集用户信息的原则、程序,明确其对收集到的信息的保密和保护义务及不当使用、保护不力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他还建议加大对通讯信息诈骗的法律震慑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