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断完善,保护创新、推动发展的步伐持续加快。与此同时,一群聚集在网上网下,打着“知识产权保护”旗号四处“碰瓷”的“知产流氓”活动猖獗,对市场主体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冲击和影响。
当前,我国新经济快速发展,“知产流氓”闻风而动,从原来的实体店、电商等领域加速向网络IP经济等新兴行业渗透。不久前,一批知名网红的账号被抢注,或处于正在被抢注的审核过程中。其中一些人借助互联网维权,引发舆论关注。
“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知产流氓”背后,是钻法律法规空子,打着维权旗号,采用恶意抢注商标等手段混淆视听、敲诈勒索的丑恶行径。从被曝光的案例来看,他们是一个个有组织、成系统的团伙,有目的、有预谋地策划实施花样百出的“知产碰瓷”案件,“李鬼”投诉“李逵”的戏码持续上演。
由于违法成本低、维权过程难等原因,一些企业主为了不影响生产经营,不得不选择破财免灾、息事宁人,只有少部分人拿起法律武器捍卫合法权益。而这进一步助长了“知产流氓”的嚣张气焰。
面对背后组织专业化、操作产业链化的“知产流氓”,被侵犯者个人站出来与这种无良行为、不法行径做斗争,难免形单影只,行政、司法等部门还应主动出击,在知识产权领域来一场深入的“扫黑除恶”,让“知产流氓”在制度和监管的高光下无处遁形。
2019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对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对恶意提起商标诉讼的,由人民法院依法给予处罚。”
有了制度,更重要的在于执行。应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和司法处罚的力度,让法律长牙齿,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在平台监管层面,一方面可通过推行“黑名单制度”等举措,提高“知产流氓”的违法成本;另一方面,也可以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协助监管部门加强对其违法犯罪行为的取证、监管,对恶意抢注、网络敲诈等行径加强震慑与治理。
来源:《半月谈内部版》2020年第1期
半月谈评论员:孙仁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