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随着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到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将变得更为重要:对内,知识产权是鼓励创新、为各行各业平稳发展保驾护航的重要体系;对外,知识产权是我国增强竞争力、促进国际合作以及深度参与全球治理的重要抓手。
围绕进一步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经济》杂志、经济网记者专访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甘绍宁。
《经济》:“十三五”期间,我国的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哪些历史性成就?
甘绍宁:“十三五”时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国知识产权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圆满完成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其中,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实现历史性重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设取得丰硕成果、知识产权保护成效大幅提高、知识产权质量和社会效益快速提升、知识产权“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迈出重大步伐、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基础不断夯实。
统计显示,2020年我国国内(不含港澳台)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5.8件,有效注册商标量达到3017.3万件。2019年,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跃居全球第一,马德里国际商标申请量居全球第三。
我国在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的排名提升到2020年的第14位,位居中等收入经济体之首,是世界上进步最快的国家之一;在全球营商环境报告中的排名跃升至2020年的第31位,连续两年进入全球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十大经济体。世界领先的5000个品牌中,中国占408个,总价值达1.6万亿美元。2019年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1.6%。最新统计显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直接产值达6398亿元。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快速跃升,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经济》:当前,我国继续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还面临哪些挑战?
甘绍宁: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确实还存在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从整体保护效果看,知识产权领域仍存在侵权易、维权难现象。
在知识产权创造方面,整体质量水平还不够高,高质量、高价值的知识产权偏少。
在行政保护方面,基层知识产权执法力量还比较薄弱,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协调有待加强。
在仲裁调解方面,非讼渠道仍在起步探索阶段,很多权利人对调解、仲裁等解决纠纷的渠道还不了解、不信任,利用度还不够高。
在行业自律方面,仍有企业利用制度漏洞,滥用知识产权保护。
在公民诚信方面,信用监管威力尚未充分发挥作用。
在海外维权方面,市场主体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明显不足,对我国企业在海外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也有待加强。此外,全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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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在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在2020年实施了哪些具体工作?效果如何?2021年,会有哪些进一步的计划与安排?
甘绍宁:在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方面,我们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普及。充分利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务微信、《中国知识产权报》等局属媒体平台,以及人民网知识产权频道等中央媒体平台,通过开设专栏等方式做好法律宣传。围绕打击涉疫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等专项工作,协调中央媒体开展多轮次宣传报道,有效回应关切、引导舆论、开展普法。
二是注重在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法律普及。每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都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20个部门组织开展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期间,各部门各地区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培训宣讲、案例发布、公益课堂等各类活动上万场次,覆盖人群数以亿计,广泛开展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普及。
三是深度开展宣传解读和专业培训活动。通过发布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专利复审无效案件等典型案例,加强示范报道。及时解读《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等有关政策,深入阐释法规的意义作用。举办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等专项培训班,加强对专业人员的培训。
四是着力加大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联合教育部开展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目前累计评定国家级示范学校25所、国家级试点学校140所,全国27个省区市评定省级试点示范学校近1400所,不断加大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接下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继续通过媒体宣传、案例报道、政策解读、公众培训等方式,切实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
《经济》: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发布的《全球投资趋势监测报告》显示,2020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FDI)总额骤减42%,但中国逆势增长,在吸引外资方面超越美国,成为全球最大外资流入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如何看待知识产权保护与吸引外资的关系?
甘绍宁:知识产权保护与吸引外资关系密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为外商投资营造一个安全、良好的投资环境与营商环境。
我们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制度。2019年通过的《外商投资法》设立了专门章节,规范投资促进和投资保护制度,其中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规定是外国投资者和海外投资企业普遍关心的内容。《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也将“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持续强化知识产权执法,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平等保护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等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内容纳入其中。
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成效获得了外商的积极认可。数据显示,2020年全年,我国新设外资企业3.9万家,宝马、戴姆勒、西门子、丰田、LG、埃克森美孚、巴斯夫、特斯拉等一批龙头企业在我国增资扩产。这些企业在华申请了大量的专利,充分运用了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他们在中国的发展,也从侧面反映国际社会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充分认知。
近年来,国外在华专利、商标申请量持续增长。2019年,国外在华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5.7万件,较上年增长6.0%;国外在华商标申请量达到25.5万件,较上年增长4.7%,实现双增长。这充分表明,在华外商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成效给予了极大认可。
《经济》:我国在知识产权国际合作领域不断创新发展。近些年,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方面我们取得了哪些进展?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对我国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有怎样的影响和意义?
甘绍宁: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统筹推进多边、周边、小多边、双边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构建“四边联动、协调推进”的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新格局,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多边事务,坚决维护知识产权多边体制,知识产权领域“朋友圈”越来越大,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持续提升。
其中,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方面取得的进展、成效十分显著。我们成功会同国内相关部门,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举办两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8个务实合作项目取得重要成果,涵盖保护合作、审查业务合作、基础能力建设、公众意识提升等多个方面。中国政府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署了关于“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的协议。中国授权专利在柬埔寨直接登记生效,中国专利审查结果在老挝直接得到认可。我们累计与12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签署PPH协议,持续推动中国申请人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知识产权获权便利化。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中方创新合作方式,通过视频会议、线上培训等形式继续推进与共建国家的合作。
“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顺应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变革的内在要求,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提供了加强对话、扩大合作的平台,为完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系贡献了中国经验、中国方案,有助于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推动共建国家更有效地保护和使用知识产权,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外交思想为指引,积极统筹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和竞争,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合作理念,深化同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合作,交流知识产权发展经验和最佳实践,与各国知识产权机构共同应对技术发展和疫情等因素带来的挑战,促进共同发展,推动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制向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文/《经济》杂志、经济网记者 寇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