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中国贸易报」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突飞猛进,随着5G商用的大规模部署,全球业界已开启对下一代移动通信(6G)的探索研究。”在日前举办的贸促会商法大讲堂——6G关键技术发展和标准必要专利热点研究活动上,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知识产权中心副主任李文宇表示,6G在5G基础上,将从服务于人、人与物,进一步拓展到支撑智能体的高效互联,将实现由万物互联到万物智联的跃迁,成为联接真实物理世界与虚拟数字世界的纽带,将持续提升人们的生活品质,促进社会生产方式的转型升级,并且为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终极目标做出贡献。
“与此同时,我们需要关注移动通信领域技术高速发展引起的变化和争议纠纷,从而助力行业良性发展。”李文宇表示,实践中常出现合理许可费计算存在争议、禁令的适用如何平衡双方利益、反垄断法对标准专利许可行为带来的影响等热点问题。
例如在诺基亚戴姆勒一案中,就对合理许可费问题进行了探讨,关于以终端产品还是零部件产品为计算基准,产业界至今未达成一致。法院认为应从专利对整车的价值角度来计算许可费,而美国司法部认为应允许多种许可费计算基准的存在。
“我们认为,应实行差异化的产业知识产权政策,采用自上而下法、可比许可协议计算许可费。”李文宇表示,自上而下法能够防止许可费累计,但其中的标准专利评估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而可比许可协议因重视市场主体自有协商的达成得到广泛认可,但通常难以找到较为适当的可比许可协议。
李文宇建议,行业通过构建标准专利良好许可规则的方式进而保护知识产权以促进科技进步。许可规则应对6G相关创新主体的贡献给予同等的尊重,并以促进6G技术的有效应用与6G+产业生态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为目的,避免限制下游企业有效投入研发创新,导致消费者不能通过完全竞争市场的创新获得更高质量、更优质、更多选择的服务,最终减损消费者福利。
“标准必要专利形成过程漫长,标准化组织不会对标准必要专利的有效性进行验证,而是交由市场谈判和司法检验。现如今,被大量的普通专利和标准必要专利捆绑‘销售’成为常规操作,造成权利滥用以及垄断的问题,导致真正拥有标准必要专利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存在由于认定困难而被侵害的风险。”李文宇表示,因此需要应加强标准必要专利认定和甄别,防止普通专利浑水摸鱼。
同时,应建立适应不同垂直行业特点的个性化许可规则。“例如专利权人有义务向希望获得标准专利许可的实施者提供许可,许可费计算时应考虑技术对产品的实际价值贡献,专利池放宽对成员同实施者的许可谈判限制等。”李文宇说。(穆青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