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5%-25%不等的关税,涉及到原产于美国5207个税目约600亿美元商品。
本次加征关税的商品涉及光纤光缆行业、光器件以及设备行业,从具体产品来看,包括:光缆、光导纤维、光导纤维束、光缆用连接器、其他通信基站、光端机及脉冲编码调制设备、以太网络交换机、其他无线电设备天线及零件、光通信设备的激光收发模块、通用信号发生器、数字式移动通信交换机、其他光通信设备、其他有线数字通信设备、其他无线设备、其他有线设备等。
此前,2018年7月11日,美国政府发布了对从中国进口的约2000亿美元商品加征关税的措施,并就该措施征求公众意见。8月2日,美方宣布拟对上述2000亿美元商品加征的关税税率由10%提高到25%。
针对美方上述措施,中方采取本次600亿美元美产品加征关税的反制措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表示,如果美方一意孤行,加征关税措施付诸实施,中方也将立即执行该加征关税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