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项法律随着人类技术的不断进步而变得漏洞百出,目前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已经让美国专利商标局感到束手无策。过去对于知识产权的定义是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那么在这个定义当中,“权利人”是人工智能AI而不是人类该怎么办?
目前美国专利商标局已经发文向整个社会征集意见,他们将AI是否应该成为权利人的问题具体到了13个具体问题上,其中最首要的问题是,如果没有人类参与到AI创造过程所生成的结果,那么应该是AI有知识产权还是人类有知识产权?
认为AI有知识产权的人认为,尽管人类是AI的创造者,好比是AI的“父母”或者是“师父”,但假如将AI视作是人类,孩子或者是徒弟虽然受到了人类长辈的“教导”,但它所创造的东西是完全独立自主创作的,按照正常逻辑其知识产权肯定属于“孩子”而不是“父母”或者“师父”的,所以拥有知识产权的是AI与人类无关。
但反对AI有知识产权的认为这种类比关系不存在,他们不认为AI可以被视作是与人类同等智慧与地位的物体而只是从属于人类的工具,属于其创造者的所有物。而且AI的思维模式仰赖的人类创造的算法与确定的规则,而不是它自己真正的想法,如果人类没有知识产权是对AI创造者的智慧成果的亵渎。而且AI也不是法律上的自然人而是一个机器,不具备公民权利也无法行使自己的权利,怎么能拥有知识产权?
没有人参与的AI创作品的知识产权就引起如此大的争议,那就更不要说有人参与的了。让美国专利商标局更加困惑的是,如果人类参与到AI的创作过程,那么到底人类怎么做才算是“参与”呢?如果有多个人及组织参与,那么知识产权如何进行分配和划分?
举个例子,A是AI算法的设计者,他能让AI通过机器学习来画画,但是他发现AI只会乱画一气,需要一个借鉴的模板。于是A找到了画家B,画家B同意让AI学习自己的画,于是AI画出了一副风格与画家B极其相似的名作。
这时候A和B都认为这幅画的知识产权属于自己,A认为这是AI学习的成果,尽管风格相似但完全是AI创作的产品与B无关。但B认为如果没有自己提供的画,AI根本啥也画不出来,而且B属于授权行为理应获得AI创作品的知识产权,否则A就是抄袭行为并侵犯B的知识产权。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A和B算不算参与到AI的创作过程?A和B谁又拥有知识产权呢?而且这个例子又扯出另一个麻烦的问题,如果A在B不知情的情况下让AI学习了B的画,这算不算抄袭侵权?
除了知识产权归属权难以确定之外,对AI创作产品的审查也将是一大难题。由于现在网络的高度发达,AI可能通过网络快速剽窃他人的知识产权进行整合并且伪造的十分精细,审查的人难以在有限的时间里发现和确定AI是否有剽窃行为。而如果使用AI检查,从技术上讲意味着审查者的AI算力要远高于被审查者,能否保持这种技术优势对美国政府来说要打一个问号。
算力是一方面的问题,被审查者还有可能根据商业机密法以及国家安全法律来反制审查机构,拒绝提供AI的部分关键性数据,而没有这些数据又无法确定对方是否符合知识产权的资格,将让审查陷入死循环。
美国专利商标局所遇到的麻烦并非是杞人忧天,因为已经有人通过人工智能绘画、写作在某些艺术比赛中获奖,更有甚者卖出AI的作品获得数百万美元的盈利,很多科技公司还将人工智能用于一些“无版权音乐”的开发,但显然这些音乐都是通过AI算法的再合成所创造出来的音乐,正游走在知识产权的灰色地带,如果不尽快立法解决,那么很多就有一大批的原创作者遭到侵权打击,尤其是对中小创作者来说可能是灭顶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