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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将立法对知识产权进行全链条保护

发布日期:2021-09-26      来源:光电产业网      作者:光通信知识产权运营中心      阅读:286 次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近年来,知识产权侵权现象频发,知识产权保护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等问题成为其发展过程中的“拦路虎”。为了对知识产权进行全链条保护,江苏要出“大招”了!9月26日,《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了解到,江苏将从行政执法、司法保护、行业自律等角度构建完善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如,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建立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员制度等,解决知识产权工作中遇到的一系列问题。


法律、行政、经济、技术多手段协同

江苏着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经过多年努力,我省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和主要发展指标已位居全国前列,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重要力量。”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支苏平在会上介绍,知识产权保护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等问题急需破解,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切实解决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中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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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支苏平介绍《条例(草案)》相关情况  曹伟 


《条例(草案)》明确,将构建完善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健全保护工作机制,强化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商业秘密、重点商标、电子商务、展会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措施。


《条例(草案)》表示,公安机关应当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加强对知识产权犯罪线索的发现、甄别、预警,依法打击知识产权犯罪。


建立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员制度。推行调查令制度。在知识产权诉讼和执行案件中,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经其代理律师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签发调查令。


知识产权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点商标保护制度,将本地区享有较高知名度、具有较大市场影响力、容易被侵权假冒的注册商标纳入重点保护范围。《条例(草案)》明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和知识产权维权机制,不得对权利人依法维权设置不合理的条件或者障碍。



鼓励支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

加大人才、金融支持力度



为了鼓励和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条例(草案)》规定:鼓励、支持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各类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为高质量创造提供政策支撑;促进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建立和完善申请前评估、职务科技成果披露、知识产权转化运营等多项制度;健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情况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内容,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将知识产权纳入课程体系;加大知识产权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在知识产权金融产品、服务、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创新,支持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风险投资、证券化、信托等金融服务。


《条例(草案)》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培育地理标志产品,推动地理标志与互联网、文化创意、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


此外,我省还将促进长江三角洲区域知识产权一体化发展,加强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交流协作。并拓宽知识产权对外合作交流渠道,加强与有关国家、地区、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协作。



来源:扬子晚报/紫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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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