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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区知识产权扶持政策

发布日期:2019-12-30      来源:光电产业网      作者:苏州市光电产业商会      阅读:957 次


专利申请人为企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1.5万元,系首次发明专利授权的再资助3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1500元;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600元;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申请的,进入国际阶段后每件资助2万元,授权后每个国别分别资助5万元,同一件PCT专利最高资助10万元。

专利申请人为个人的,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6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1000元;每人每年累计资助额度不超过3万元。

发明专利年费按当年度实际缴纳的费用予以资助。

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每件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获得江苏省专利金奖、优秀专利奖和发明人奖的,每件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和10万元;获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获评专利示范企业的,最高奖励6万元。

推进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对通过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绩效评价验收的给予3万元奖励,对通过第三方认证的择优给予5万元奖励(优先奖励既通过绩效评价又通过认证的企业)。

企业自建专利数据库通过验收的,给予不超过3万元奖励。

鼓励发展知识产权金融,对以专利作为主要质押物开展融资的企业,按专利质押所获得银行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30%给予奖励,同一企业每年奖励额度20万元封顶;对企业投保的专利按所缴保费的50%给予奖励,同一企业每年奖励额度10万元封顶。

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加快发展,对依法设置在吴江的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每家一次性资助50万元;对在我区专利代理机构信用等级评定中连续三年评为A级的,每家奖励5万元;当年度获评我区优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每家奖励不超过20万元;鼓励企事业单位大力培育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对在吴江工作满一年及以上(提供社保、纳税证明)的个人,在本区工作期间通过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奖励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