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知发〔2019〕93号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教育局,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江苏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的通知》(苏知发〔2019〕22号)要求,经学校申报、所在县(市、区)和设区市知识产权局会同本级教育局联合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现确定南京市凤凰花园城小学等10所学校为2019年度江苏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以下简称“试点学校”)。试点时间为2019年7月至2021年7月。
请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教育局按照《江苏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工作方案(试行)》要求,指导辖区内2019年度试点学校制定本校知识产权教育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确保我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江苏省教育厅
2019年6月20日
(联系人: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宣传教育处 赵宁,电话:025-83279979;
联系人:江苏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冯帅,电话:025-83335608。)
附件
2019年度江苏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名单
序号 |
设区市 |
学校 |
1 |
南京市 |
南京市凤凰花园城小学 |
2 |
无锡市 |
江苏省南菁高级中学 |
3 |
徐州市 |
丰县华山中学(高级中学) |
4 |
常州市 |
常州市怀德苑小学 |
5 |
苏州市 |
苏州市吴中区碧波实验小学 |
6 |
南通市 |
南通市通州区实验小学 |
7 |
连云港市 |
连云港市大庆路小学 |
8 |
扬州市 |
扬州市维扬实验小学 |
9 |
泰州市 |
泰兴市大庆路小学 |
10 |
宿迁市 |
江苏省宿迁中学分校(初级中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