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吴江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苏州市吴江区高质量发展产业政策的若干实施意见(修订)》(吴发〔2021〕2号文件精神及上级有关规定,现开展2021年度吴江区知识产权有关专项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申报主体
注册经营在吴江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户籍在本区或长期在本区工作的个人。知识产权资助遵循公开透明、择优资助的原则。优先资助具有专利代理资质且在吴江区备案的专利事务所代理的专利,优先资助信用等级评价较高的事务所代理的专利,优先资助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实体企业。
二
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1年11月1日-11月12日(节假日除外)。
◆截止时间:11月12日17:00。
三
奖励项目及申报要求
(一)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资助
1、资助内容及标准:
推进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对通过第三方认证的给予不超过3万元奖励。
2、资助时段: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3、申报条件:
企业在2020年内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报送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2)《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1份。
(二)全国专利代理人考试奖励
1、资助内容及标准:
鼓励企事业单位大力培育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对在吴江工作满一年及以上(提供社保、纳税证明)的个人,在本区工作期间通过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自通过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2、申报对象及条件:
(1)目前仍在我区企事业单位工作且满一年;
(2)在我区工作期间通过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3)同一专利代理人不得重复申报。
3、报送材料及要求:
(1)《2021年吴江区专利代理人奖励个人信息表》;(附件1)
(2)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个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及完税证明;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证书原件经现场核验后返还本人,申报材料(纸件材料一式一份,并提供PDF扫描件)
四
建设专利数据库补贴
1、资助内容及标准:
企业自建专利数据库通过验收的,给予不超过3万元奖励。
2、资助时段: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3、申报材料及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相应的合同、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使用数据库的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一份,原件现场核查后返还企业。
五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补贴
1、资助内容及标准:
贷款贴息。对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单笔贷款,按照知识产权质押所获得银行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30%给予奖励,同一家企业年度贴息额度20万元封顶。
2、申报对象及条件:
吴江区行政区域内以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作为质押物开展融资的企业。
(1)贷款企业是出质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的权利人,知识产权权属清晰、合法有效。
(2)贷款有完成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质押登记。
(3)贷款于2021年6月30日前按时完成还本付息。
(4)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获得银行贷款的额度或比例明确。
3、申报材料及要求:
(1)吴江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申报书。(附近2)
(2)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3)质押合同复印件及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相应利息凭证复印件。
(4)知识产权质押所占额度或比例的相关证明材料。
如贷款属于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与其他担保措施组合贷款的,由贷款银行明确知识产权质押在贷款中所占额度或比例,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知识产权质押作为反担保措施的,由银行和担保机构分别明确知识产权质押担保和反担保的额度或比例,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A4纸打印)相关合同、凭证等材料应内容要素完整、清晰可辨,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六
申报方式及要求
1、以上申报事项涉及材料请于11月12日17:00前送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联系地址:吴江区开平路550号A415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陈健,联系电话:63482062。吴江区知识产权服务企业QQ群:713892624(加群请注明企业名称和联系人姓名)
2、申请单位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和凭证,区市场监管局有权要求其提交相关说明材料,拒不说明的,停止受理或审批其资助申请。
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日
来源: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