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相关企业:
为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示范工作,根据《苏州市吴江区高质量发展产业政策的若干实施意见(修订)》(吴发〔2021〕2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1年吴江区专利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专利示范企业评定标准及奖励标准
1.截止2020年12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5-20件的奖励4万元,21-30件的奖励5万元,30件以上的奖励6万元;
2.截止2021年11月,维持10年以上发明专利达5-9件的奖励4万元,10-14件的奖励5万元,15件以上的奖励6万元;
企业符合上述任一条件可评为2021年区专利示范企业,按照就高不叠加原则进行奖励。2021年发明专利流失达3件以上的单位不能评定为专利示范企业。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为吴江区范围内企业,企业需提供以下纸质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发明专利统计表》、《高维持年限发明专利统计表》(详见附件1、2),以上材料须装订并在封面加盖企业公章,每家企业交1份。
三、申报截止时间及流程
1、申报企业于2021年12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所在乡镇市场监督管理分局,逾期不再受理。各分局咨询、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2、各分局于12月13日17:00前将汇总表(附件3)及申报材料报送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电话:63482602)。
附件:
1.有效发明专利统计表
长按查看或下载
2.高维持年限发明专利统计表
长按查看或下载
3.21年吴江区专利示范企业汇总表
长按查看或下载
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苏州市吴江区知识产权局
2020年12月3日
供稿:陈健
来源: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