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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根良代表:要从国家层面制定质量促进法

发布日期:2018-03-19      来源:光电产业网      作者:苏州市光电产业商会      阅读:549 次

今年“3·15”晚会上,国内多家企业被曝光,再次引起社会高度关注。那么,该如何解决我国目前存在的严重质量问题,以更多的“质量红利”和“质量溢价”,让百姓有更多的“质量获得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


全国人大代表、亨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崔根良建议,要把质量发展战略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上,从国家层面制定质量促进法,在全社会普及质量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公民义务,共同参与到高质量发展中。


崔根良告诉记者,质量是制造强国的关键内核,更是企业的生命线。我国现行质量法律体系以《产品质量法》为基础,针对产品质量立法较多,但对服务类、工程类立法少。只对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质量上的责任义务作了规定,没有把物流、消费者、社会组织和质量服务机构引入质量治理体系,在质量发展、质量促进方面也处于空白。


为此,今年两会,崔根良提交的建议之一,就是要加快质量立法研究,从国家层面制定《质量促进法》,为制造强国、质量强国战略的实施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


在崔根良眼里,《质量促进法》应当是一部促进型、合作型的立法,主要内容应当以构建科学有效的促进质量发展的社会共治机制为中心,明确各类主体在促进质量发展方面的基本职责及履行职责的行为模式,同时对质量促进的具体方法进行制度设计。同时,《质量促进法》的立法,应包括经济社会领域中以经营或以公共管理为目的的所有质量,包括产品、工程、服务、人居等,推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高质量发展。


崔根良说,“一方面,要充分发挥质量促进法的指导性作用,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突出经济激励、信息工具等先进的管理手段的运用,从促进、激励的角度提升质量总体水平;另一方面,要充分巩固质量领域的社会共治体系,将全社会调动起来,促进政府相关部门、企业、消费者、大众媒体、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的通力合作,逐步建立政府统筹、企业主抓、行业自律、社会共治的质量促进新模式。”


据介绍,作为光通信领军企业,亨通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标准化管理。近年来,亨通围绕“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一带一路”等国家,以“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为行动纲领,率先推进实施工厂智能化、制造精益化、管理信息化“三化智能企业”建设,在全方位提升产品质量的基础上提升效能、降低成本,推进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


“创新决定了我们能飞多高,而品质决定了我们能走多远。高质量发展,如同光纤网络,不仅要速度快,更要品质优。”崔根良认为,我国步入了高质量发展时代,作为亨通来说,更要聚焦自身的高质量发展,要积极推动科技创新更加前沿、更加高端、更具领跑性,一定要进一步把原创性、颠覆性的科技创新做好,让品质升级永不止步,为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