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布一则受理债权人或债务人直接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告。公告显示,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根据烟台市电缆厂申请,于2021年5月18日裁定受理烟台市电缆厂的破产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烟台市电缆厂破产重整工作组为烟台市电缆厂破产管理人。
企查查显示,2013年至2020年,电缆厂曾三次成为被执行人,被执行总金额515.03万元。2021年1月至4月,烟台市电缆厂共有8条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总金额1162.06万元。其自身风险达154条,司法案件98个。
(图片来源:企查查)
2020年,烟台市电缆厂曾抵押厂内麦拉菲尔交联生产线等27套设备,价值3599万元,抵押权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南大街支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为2020-04-11至2023-04-10。
(图片来源:企查查)
2020年12月15日立案执行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南大街支行申请执行烟台市电缆厂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烟台市电缆厂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烟台市电缆厂及法定代表人李庆玮被限制高消费。
据悉,烟台市电缆厂成立于1984年,法定代表人李庆玮,注册资本15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电缆、电线、光纤光缆制造及辐射加工,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普通货运。其先后被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烟台市特种电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烟台市辐照交联电线电缆工程实验室、烟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电线电缆检测实验中心。该厂生产的“烟台山”牌电力电缆先后被评为“山东省著名商标”、“山东名牌产品”、“产品质量国家免检”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