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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放款266亿元 未来5年知识产权保险保费规模有望增长至百亿元

发布日期:2019-10-29      来源:光电产业网      作者:苏州市光电产业商会      阅读:427 次

本报记者 冷翠华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正成为不少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新选择,今年上半年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放款额已达266.45亿元。两个月前,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从政策层面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发展。

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的发展,BestLawyers联合创始人李世同认为,未来3年-5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在万亿元级,潜力巨大。针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的现实问题,银保监会原副主席王兆星近日也撰文进行分析,并指明了“解题”路径。

融资规模稳步增长

多种模式全面开花

根据公开数据,截至今年6月底,银行业金融机构当年累计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3485户,当年累计发放贷款金额266.45亿元,贷款余额691.54亿元。可以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正在逐步扩大。

李世同表示,区别于传统的以不动产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方式,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指企业或个人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经评估后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融资,是一种相对新型的融资方式。

王兆星指出,目前我国已成为知识产权大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知识产权运用的重要方式,将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资源盘活用好,激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内容。

为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发展,银行保险监管部门、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以及有关地方政府部门积极推动,保险公司、担保机构、政府性基金和有关中介机构积极创新,逐渐形成了一些较为典型的融资模式,主要有以“银行+政府+保险”三方主体参与、完善风险补偿机制为特色的“中关村模式”,以“政府+保险+银行+评估公司”的风险共担融资模式为特色的“中山模式”,以“保险+融资”联动、创新运用信用保证保险、保险资金直投为特色的“苏州模式”,以“银行+政府基金担保+专利权反担保”、充分发挥政府性担保主体作用为特色的“浦东模式”等。

今年8月份,银保监会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提出了一系列支持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政策措施,包括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创新、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管理、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障等。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的发展,李世同认为这一市场潜力巨大,预计未来3年-5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在万亿元级,知识产权保险的保费规模也将达百亿元级。

坚持问题导向

推进业务发展

尽管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稳步增长,但目前多数地方推行的并不是完全市场化的模式,在实际运作中尚存在多方面的难题需要解决。

据李世同介绍,参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主要金融机构是银行和保险机构,保险市场基本被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和太保产险3家分享。目前,我国目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还仍停留在“政府引导、财政补贴”的阶段。他认为,银行和保险机构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中主要面临四个方面的风险。

一是法律风险,缺乏相应的保障;二是估值风险,缺乏可靠的评估;三是经营风险,缺乏确定的价值;四是处置风险,缺乏流通的渠道。针对这些问题,必须找到恰当的解决路径,才能更好地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发展。

“银行保险机构和各级监管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探索和创新,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处置变现等方面实现更大突破。”中国银保监会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联合召开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指出。

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实践中面临的一些问题,王兆星在其撰文中也提出了相应的“解题”方案。例如,针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估值难”、“交易难”、“处置难”等现实问题,他指出,当前无法完全依靠市场自发解决,可通过提供多种形式的政策支持,鼓励缺少业务经验的商业银行尝试开展业务、减少经办人员的风险考核压力,引导其逐步熟悉、推广质押融资业务。他还指出,质押登记办理点少、耗时较长、流程复杂是影响银行和企业参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现实障碍,要推进登记的便利化。同时,现有对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多数脱离市场,商业银行也缺少风险资产的处置途径。加快推动建设一个全国性的专业交易平台,有利于聚集交易主体、扩大交易量,形成价格发现的良性机制,实现高效的质物处置。

在李世同看来,知识产权评估是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关键。无论是贷款审批、保险承保,还是信贷不良资产处置,都不离开知识产权评估这项关键工作。知识产权保险适用于保险法和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本质上是个法律问题,具体到不同的知识产权标的,在评估时还注意对评估价值有重大影响的法律上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