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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专利数量披露不准确,证监会对科创板IPO过会企业发出警示函

发布日期:2021-04-07      来源:光电产业网      作者:苏州市光电产业商会      阅读:160 次
日前,证监会网站发布《关于对上海翼捷工业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以及《关于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李维嘉、李超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因专利数量披露相互矛盾,翼捷股份及保荐人国金证券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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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1年1月6日提交注册,3月31日因需要财务更新被中止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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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及2名保代,因为未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责,对招股说明书披露发明专利数量不准确、注册申请文件披露发行人取得发明专利数量存在矛盾未予充分关注,同样也收到了证监会的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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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对上海翼捷注册阶段问询问题只有一个: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经会计师审阅的2020年财务数据,发行人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2.20亿元。请发行人补充论证说明,其是否符合《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的相关要求,是否具备科创属性、符合科创板行业定位。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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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翼捷股份保荐人国金证券及保代李维嘉、李超,证监会表示:经查,我会发现你们在保荐上海翼捷工业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责,对招股说明书披露发明专利数量不准确、注册申请文件披露发行人取得发明专利数量存在矛盾未予充分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