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出口管制改革法指出,技术出口管制是保护美国敏感技术的关键组成部分,某些新兴技术可能尚未列入出口管制清单或受多边控制,因此,尚未对其国家安全影响进行评估。在美国不断升级各类制裁措施的大背景下,对新兴技术和基础技术的管制成为焦点,也成为美国对外贸易政策的重要考量因素。
【1】
美国出口管制改革法的授权
2018年“出口管制改革法”第 1758 条授权商务部对新兴和基础技术的出口、再出口或国内技术转移作出适当的控制,包括通过临时控制(如通知某人需要出口许可证)、酌情或通过发布附加条例。 根据该法案,新兴和基础技术是对美国国家安全至关重要的技术,《1950年国防生产法》(经第1703节修订)第721条(a)(6)(a)条第(i)~(v)项中未描述的关键技术。
根据授权,美国商务部2018年11月18日发布“某些新兴技术管制的评论”预先指导性规则制订(proposed rulemaking),寻求公众识别对美国国家安全至关重要的新兴技术的标准的评论。美国商务部指出,公众的评论意见将有助于商业和其他机构识别和评估新兴技术,确定是否存在对美国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的特定新兴技术,以便通过更新出口管制清单实施有效控制,避免对美国在科学、技术、工程和制造领域的领导地位造成负面影响。
【2】
美国商务部对拟纳入出口管制清单的
新兴技术征询公众意见
美国商务部发布的指导性规则,寻求公众对美国国家安全至关重要的新兴技术的标准的评论;涉及14类新兴技术,美国商务部对每一类以举例的方式进行了列举,共 47 项新兴技术。要求公众在2018年12月19日前提交意见。具体清单如下:
【3】
美国商务部希望公众评论的内容范围
公众评论意见是美国跨部门程序识别新兴技术的重要参考信息来源之一。因此,从美国商务部希望公众提交评论意见的范围,可以发现美国识别新兴技术的依据。这对于我们如何判断和认定新兴技术同样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美国商务部要求公众提交评论意见时考虑如下 7 个方面:
(1)如何界定新兴技术,以帮助未来识别此类技术;
(2)这些对美国国家安全重要的一般类别是否存在特定的认定标准;
(3)识别此类技术的来源;
(4)需要进行识别的其他一般技术类别,以确定对美国国家安全至关重要的新兴技术;
(5)这些技术在美国和其他国家的发展状况;
(6)具体的新兴技术控制对美国技术领导的影响;
(7)确定对美国国家安全至关重要的新兴技术问题的任何其他方法,包括可以考虑出口管制的新兴技术的发展阶段或成熟度等级。
【4】
下一个重点:基础技术
在对代表性新兴技术进行征求公众意见的同时,美国商务部指出,将发布单独的针对“基础技术管制”征询意见的预先指导性规则制订(ANPRM),以确定可能对美国国家安全至关重要的基础技术。
前不久,《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FIRMMA)审查的也是根据2018年“出口管制改革法”授权的审查新兴和基础技术,列为试点项目包括北美行业分类 6 位码的 27 个行业;试点计划覆盖到的行业内关键技术的交易,新增简易强制申报程序。
【5】
小结
美国的出口管制是美国国家安全治理的重要工具。美国很多议员都认为,2018年出口管制改革法案是第一次为美国出口管理法建立永久权力的真正努力,盛赞该法案中的政策陈述是完美的。CFIUS 和出口管制都是美国国家安全治理的重要工具。通过设计,其目标是实现一种有选择的“拒绝战略”,其本身的前提是一个重要的假设:美国有某些其他人想要但没有的东西。在美国不断升级各类制裁措施的大背景下,需要对美国新的出口管制法进行深入研究,尤其是其关于政策的陈述。其释放出来的价值取向应值得高度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