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量奖评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区市场监管局,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质量强市建设,引导和激励广大组织导入和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苏州市质量奖申报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苏州市质量奖申报范围包括制造业、农业、服务业,申报评价工作坚持企业自愿、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苏州市质量奖申报组织须符合《2021年苏州市质量奖申报指南》(附件1)的要求。
1.苏州市质量奖是申报苏州市市长质量奖、江苏省省长质量奖等各级政府质量奖的必备条件之一,请各成员单位、各地市场监管局广泛动员,认真组织企业申报,并对企业进行指导、督促。
2.本次申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申报企业访问“苏州质+在线服务平台”( http://jjj.cpeis.org:8060),选择“新星企业发现”项目,进入申报界面,如实填写2021年苏州市质量奖申报信息及企业卓越绩效自我评价报告,申报所需填写数据按照网页信息格式填写,提供材料目录参照2021年苏州市质量奖申报提交材料一览表(附件2)。填报数据不得弄虚作假,申报企业需提交2021年苏州市质量奖申报公开承诺书(附件3),并上传信息填报系统。信息填报系统将于5月31日截止,逾期不予补报。
3.为做好2021年市质量奖配套培训工作,市局拟于4月15日起上线“卓越绩效自评师网上培训课程”,学员可访问“苏州质+在线服务平台”,点击“优秀企业培育”按钮,开展相关课程学习,完成规定课时并经考试合格后可下载打印卓越绩效自评师培训证书。
4.苏州市质量奖评定及卓越绩效自评师工作由企业自愿参加,不收取费用。
5.各地市场监管局须对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保证其正确性和完整性,6月3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并同时将初审合格的企业汇总表(附件4)报至市局质量发展处。
联系人:平元元、裴文静,电话:69851106、69851107,邮箱:szjjj@126.com。
附件:
1. 2021年苏州市质量奖申报指南
2. 2021年苏州市质量奖申报提交材料一览表
3. 2021年苏州市质量奖申报公开承诺书
4. 2021年苏州市质量奖申报初审合格企业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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