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这些事关知识产权的新规正式实施
发布日期:2021-09-01
来源:光电产业网
作者:光通信知识产权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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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9月1日起,一批新规正式实施,其中不少事关知识产权。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
侵犯商业秘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等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1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九条明确指出,侵犯商业秘密、商业诋毁、组织虚假交易等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故意侵犯知识产权;提交非正常专利申请、恶意商标注册申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从事严重违法专利、商标代理行为等,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为严格规范当事人请求驰名商标保护时提交文书、证据的相关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布通知,自2021年9月1日起,在异议、评审案件中请求驰名商标保护的当事人提交申请书时,需一并提交本人/本单位及其商标代理机构、代理人签章的《当事人请求驰名商标保护诚信承诺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指出,举办民办学校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建设用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民办学校可以以未来经营收入、知识产权等进行融资。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由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等管辖外观设计专利案件以及300万元以上非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的通知》,对相关案件的管辖进行调整。根据该通知,由无锡市、徐州市、常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扬州市、镇江市、泰州市、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发生在其辖区内,诉讼标的额为300万元以上的商标权、著作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由无锡市、徐州市、常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扬州市、镇江市、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发生在其辖区内的外观设计专利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南京知识产权法庭、苏州知识产权法庭不再审理涉及上述案件。上述管辖调整自2021年9月1日开始执行。
综合自中国政府网、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众号
来源:江苏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