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运用专利无效应对专利侵权诉讼?
发布日期:2022-11-07
来源:光电产业网
作者:苏州市光通信知识产权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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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无效程序是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人针对已经授权的目标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启动的确认目标专利无效的一种准司法程序。启动专利无效程序的目的有很多种,其中最普遍的一个目的是提起专利无效程序作为专利侵权诉讼程序的一种有效抗辩,如果通过专利无效程序直接把目标专利无效掉(包括无效掉专利侵权程序中使用的权利项),就可以直接解决了专利侵权程序的问题,而且极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在专利侵权诉讼程序进行时,被诉专利侵权人启动专利无效程序还有一个好处——就是通过专利无效程序中专利权人对其目标专利的限缩解释实现其产品不侵权的抗辩目的,这种方式的使用需要专利侵权程序和专利无效程序的联动,也需要一开始就从战略的层面制定专利侵权诉讼抗辩策略,这样对于代理专利侵权案件的专利律师就有比较高的要求了。在某些案例中,尽管在专利无效程序中没有完成无效掉目标专利的目的,但是通过专利无效程序进一步实现了专利权利人对目标专利的限缩解释,也通过权威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实现了对目标专利的限缩解释,因而导致被诉侵权的产品没有落入目标专利的保护范围,进而不构成专利侵权。因此,专利无效程序可能对专利侵权程序产生很大影响,甚至是“致命”的影响,所以,在遭遇专利侵权诉讼纠纷时,被告应该综合考虑各种抗辩策略,必要时,可以把专利无效程序作为一个重要的抗辩理由来对抗专利侵权诉讼程序。而且,在遭遇专利侵权诉讼纠纷或者与专利侵权纠纷相关的专利无效程序时,最好咨询专业的专利代理师帮助自己处理案件,使自己的法律风险降至最低。专利无效就是在专利授权以后,发现其具有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确认并宣告其无效的情形,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无效宣告请求的对象是已经公告授权的专利,包括已经终止、放弃(自申请日放弃的除外)或者已被部分无效的专利。专利权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并公告后,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1、不符合专利授权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2、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的范围;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同时申请的协商授权原则;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包括: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科学发现等法律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4、重复授权的情形: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即一个发明创造只向一个人(最先申请的人)授予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出现上述情形不能取得专利权,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可以宣告其无效。1、请求人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和相关证据(如对比文件、使用公开证据等等);2、复审委受理该无效宣告请求后一般成立三人合议组进行审理;3、合议组将请求人提交的请求书及相关证据转送给专利权人,指定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答复;4、合议组发出口头审理通知书,要求双方当事人在指定的日子到复审委参加口头审理;5、合议组主持口头审理,对焦点问题进行调查和询问双方当事人(类似法院开庭审理);6、口头审理结束后一段时期内向双方当事人发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告知双方最终的结果。1、专利权宣告无效的法律后果是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2、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以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经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3、如果按照上述规定,专利权人或专利权转让人不向被许可人或专利权受让人返还专利使用费或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专利权人或专利权转让人应当向被许可人或专利权受让人返还全部或部分专利使用费或专利权转让费。4、由此可以看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法律后果是相当严重的。对于专利申请人来讲,务必要作好申请专利的前期工作,比如专利文献的查询、查新、市场调查等。
来源:创元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