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首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在浙江召开,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主持开幕式并致辞。其间,34个国家(地区)税务部门共同签署《“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谅解备忘录》,正式建立“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
经过严格审议和选举程序,理事会任命王军为理事会主席,同时选举了理事会副主席,任命了秘书处负责人和联盟主席。
王军在致辞中表示,2013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秉承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倡议顺应了时代要求和各国加快发展的愿望,提供了一个包容性巨大的发展平台,探索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科学路径。
自倡议提出以来,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贸易从2013年的6.5万亿元增加到2018年的8.4万亿元,年均增长5.3%;今年一季度,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总值2万亿元,同比增长8.7%,高出同期整体外贸增速4.1个百分点。
5年多来,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超过4000亿元,为当地创造20多万个就业岗位。另一方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企业到中国也实现了快速发展。
税收数据显示,2018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华投资企业中年纳税额500万元以上的已达1205户,资本流入的行业结构逐步优化;生产经营稳中向好,营业收入增长8.1%;投资不断增加,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3%;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企业研发投入大幅增长,增幅达24.4%。
王军指出,随着“一带一路”建设深入推进,税收在优化生产要素配置、推动国际经贸合作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税收领域的协调与合作具有重要意义。构建“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的目的,就是通过加强税收合作,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支持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
为确保合作机制落地见效,王军提出三点倡议:
一是加强税收征管协调对接。积极利用好“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这一制度性安排,聚同化异、求同存异,携手把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打造成为一个充满活力、互惠共赢的有效机制。
二是制定务实合作行动计划。立足于“一带一路”建设现实需求,围绕加强征管能力建设、加强税收法治、加快争端解决、提高税收确定性、通过征管数字化提升纳税遵从等,发表合作宣言,形成具体行动计划,为跨境纳税人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三是搭建互学互鉴实用平台。为所有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各国(地区)税务部门、国际组织、企业、学术界等提供交流平台,不断丰富研讨、培训形式,持续开发知识产品,及时分享实践经验,促进“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国(地区)税务部门共同提升征管能力和纳税服务水平,共同促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据悉,开幕式上共有34个税务主管当局签字成为机制理事会成员;22个税务主管当局和国际组织签字成为机制观察员;11名国际知名税务专家加入专家咨询委员会,成为咨询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