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委托B公司生产,B公司拿到图纸后,又为他人生产了同类产品。最近,南京一家加工承揽企业因为侵犯商业秘密被罚款50万元。这也是加工承揽领域侵犯商业秘密“全省第一案”。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南京不断强化强商业秘密保护,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让南京创新活力竞相迸发。
罚款50万!南京办结全省首件加工承揽领域侵犯商业秘密案
南京艾科美公司多年来一直承接来自上海一家公司的委托加工业务,双方有着稳定的合作关系。艾科美公司研发的车载通讯用机箱深受上海公司认可,因产能有限,艾科美公司将产品部分工序委托雨花台区宝昱星公司完成。
2020年,因疫情原因受到影响的艾科美公司复工复产后,本打算恢复与上海公司的合作,却遭到拒绝。经多方打听,艾科美公司了解到宝昱星公司还在继续为上海公司加工车载通讯用机箱部件,只不过中间的委托人变成了江宁的一家公司。又经过深入了解,艾科美公司发现宝昱星公司后来生产的车载通讯用机箱部件,与自己委托生产的部件几乎一模一样,而宝昱星公司要完成生产就必须要使用艾科美公司提供的加密产品图纸。
2020年5月,艾科美公司向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递交举报材料,要求查处宝昱星公司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
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在认真分析举报材料的基础上,对宝昱星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对涉嫌侵权的产品进行了查扣,并委托专业机构对查扣产品与艾科美公司提交的图纸进行对比鉴定。鉴定结论为产品图纸存在2个不为公众所知悉的秘点,而在宝昱星公司查扣的产品存在上述秘点,两者具有同一性。
与此同时,江宁的这家公司也声称宝昱星公司后来生产产品的图纸是其提供的,而他的图纸是其反向工程画出的,并且也提供了一份产品图纸。为此,执法人员又委托专业机构做了第二次鉴定,鉴定结论为江宁这家公司提供的图纸与查扣产品的实物不具有一致性。
据了解,车载通讯用机箱图纸由艾科美公司历经多次研发制作完成,具有不为公众所知悉的秘点,且公司对图纸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应属于艾科美公司的商业秘密。
此后,宝昱星公司也提出抗辩,声称即使存在商业秘密,其权利也应归属于委托方上海公司,而非艾科美公司。执法人员调查后发现,上海这家委托公司不仅没有实际获取过图纸,也未直接向江宁的公司和宝昱星公司提供过关键的零件图,而艾科美公司不仅提供了完整的研发过程证明,还提供了技术秘密属于该公司所有的合同约定。宝昱星公司抗辩未能成立。
在比对艾科美公司与宝昱星公司,以及江宁的公司和宝昱星公司的委托加工合同后,执法人员发现每套的加工费均具有较高价差,这应该也是宝昱星公司另寻“中间商”的主观动机——利益驱使。
宝昱星公司在加工承揽艾科美公司订制的机箱时,获取了产品的图纸,即艾科美公司的商业秘密,理应依法使用。但其在未经权利人同意下擅自使用,为他人生产产品,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规定。
2021年11月,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宝昱星公司做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强化商业秘密保护,让南京创新活力竞相迸发
南京拥有近7000家高新技术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53.42%,结合这一实际,南京市市场监管局把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作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助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坚持“三个结合”,主动提高服务意识,全面有效履职尽责,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今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领导来宁调研时,对市局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坚持政府主导与企业自主相结合。注重加强政府对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组织指导,充分发挥企业自主作用,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自主、行业自律”的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常委会听取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汇报,将商业秘密保护维权联系点和示范点建设纳入高质量考核指标;在市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机制下,组织领导全市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在调查问卷基础上制定了《关于促进全市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意见》等4个指导性文件;请示协调省政府支持江北新区创建商业秘密保护基地。
搭建交流平台。举办北京·长三角知识产权保护实务智库首届论坛,聚智研讨商业秘密保护,形成“线上线下同时发力、共性个性同时兼顾、政府民间同时行动、外因内因同时作用”立体保护思路;利用市委市政府企业家早餐会(大讲坛),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咨询、答疑、维权,搭建交流服务平台。
强化主体意识。将商业秘密保护列入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清单,提升企业“商业秘密是企业知识产权,决定企业市场竞争力”的认识,帮助其正确认知商业秘密范围、完善保护措施,获得企业的高度认可和积极参与。目前全市已建成商业秘密保护维权联系点13个、示范点107个,数量全省领先。
坚持严格执法与教育防范相结合。严肃查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强化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引导企业做好防范措施。
建强执法队伍。筛选35名骨干充实全市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家库,开展5期“以案说法”专题培训,组织疑难案件攻坚会战。
加大打击力度。开展“两反两保”和“铁拳”等专项行动,建立与公安、检察院、法院、人力资源、科技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充分利用大数据、电子信息化等社会服务体系,提升案件取证、分析效率和质量,共排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线索30余条,查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3件。南京小树苗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入选总局“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暨百日行动典型案例”。
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及商业秘密保护规章的宣传,组织2000多家企业负责人参加《商业秘密保护方法与策略》培训,编印发放《南京市商业秘密保护宣传册》24000本,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宣传进企业活动500余场。
坚持典型示范与健全制度相结合。组织培育示范主体,以点带面、形成制度、推广运用、巩固成果。
组织先行先试。选择高新技术企业集中、基础较好的江北新区作为试点,在新区综合服务大厅成立商业秘密保护维权联系点,2名工作人员在专设窗口负责商业秘密咨询、举报材料接收等;梳理总结2家先行示范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方法措施,细化企业商业秘密受侵害维权流程,形成场所设置、制度、流程和保护平台等成果,提供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保密合同、员工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的示范文本,汇编成册并组织召开现场会全市推广。
建立完善制度。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宣传教育、联合执法、案件移送、信息通报等制度,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商业秘密的工作体系。
开展示范创建。出台商业秘密保护示范企业创建管理办法,明确创建标准、程序和方法,在“企业服务在线平台”设置商业秘密保护专题,免费为企业提供电子数据保护,激发企业参与商业秘密保护的积极性。
探索智慧保护。为提升服务效率,着力打造“南京商业秘密保护平台”网站,帮助企业搭建商业秘密保护架构,固定各类商业秘密证据,降低维权成本、取证难度,推动商业秘密保护措施落到实处。平台2020年10月份测试运行,今年4月26日正式发布,并在南京市江北新区率先推广,已有71家企业注册使用,企业共上传各类涉密文件252件。
来源:南京市场监管
来源:江苏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