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中兴通讯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深圳市中兴康讯电子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于2018年6月达成的替代和解协议(以下简称“SSA”)所述的行为,德克萨斯州北区美国地方法院于2018年10月3日(美国时间)签发命令(以下简称“命令”),修改法院于2017年3月22日(美国时间)批准生效的协议所列载的对本公司的监察条件。
德克萨斯州北区美国地方法院对监察条件的修改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 延长法院任命的监察官(以下简称“监察官”)的任期至2022年3月22 日; (2) 授予监察官与SSA约定的特别合规协调员享有的相同的、可以接触与遵循《2018年出口管制改革法案》、《出口管理条例》和命令相关的特定文件、信息、设施和人员的权限。具体文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