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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第一批 姑苏区 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08      来源:光电产业网      作者:苏州市光电产业商会      阅读:2029 次

2017年度第一批姑苏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开始申报啦~申报类别主要有4类:1.科技创业领军人才;2.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孵化项目;3.科技创新领军人才;4.科技创业领军滚动扶持项目。

第一批申报的集中受理截至时间为2017年5月26日

通知原文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强区战略,加快引进、集聚高层次人才,根据《关于印发姑苏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扶持政策(试行)的通知》(姑苏办[2017]47号),启动2017年度姑苏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2、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孵化项目

3、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4、科技创业领军滚动扶持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重点支持电子信息、互联网+、大数据、节能环保、传感技术及物联网、检验检测、现代物流及高端科技服务业等领域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到我区创业的海内外高科技领军人才(团队)。申报人和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具有3年以上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2)掌握项目相关核心技术。创业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主导产品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

(3)为申报企业的主要创办人,股权一般不低于20%,且已到位的现金出资(实收资本,不含技术入股)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优先支持全职来苏创业的人才;

(4)申报受理对象为2015年7月1日-2017年5月4日之间来姑苏区创(领)办科技型企业,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创业人才。


2.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孵化项目

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孵化计划主要扶持基本达到姑苏区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条件,有意愿在姑苏区创业发展,但尚未完成注册等相应手续的人才及团队。基本条件如下:

(1)原则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具有3年以上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2)掌握项目相关核心技术。创业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主导产品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

(3)意愿在姑苏区创业发展,为拟办企业的主要创办人,成立公司后股权一般不低于20%,且现金出资(实收资本,不含技术入股)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3.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重点支持到姑苏区科技型企业领衔科技创新工作,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的创新人才(团队)。基本条件如下:

(1)拥有博士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关键岗位5年以上相关研发工作经历,并取得较为突出业绩,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

(3)2016年1月1日后引入姑苏区企业,并在申报日期前完成引进相关手续,引进后能全职连续为企业服务3年以上;

(4)引才企业应建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具有较好的创新基础,并能为引进人才提供较好的薪酬福利和充分的项目实施保障。

4.科技创业领军滚动扶持项目。

已经立项支持的创业领军人才企业,项目验收后,依据企业成长性、税收贡献度、知识产权等要素择优扶持。


 

三、支持政策

立项的创业领军人才、创新领军人才可享受《姑苏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扶持政策》(试行)规定的相关支持政策,主要包括:

 

 

 

1. 立项的创业领军人才,三年内分年度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安家补贴,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科技专项经费资助。由注册地区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并补贴三年租金。优先推荐创投基金和市、区科技金融服务,为领军人才项目提供绿色投融资渠道。

2. 获得立项的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孵化计划,根据综合评审情况分A、B类予以房租减免前置扶持,A类可以享受最高100平米两年租金补贴,B类可以享受最高100平米一年租金补贴。

3. 对于本土企业引进的创新型领军人才,三年内给予最高20万元的安家补贴,并给予引才单位最高20万元奖励。

4. 已经立项支持的创业领军人才企业,依据项目验收企业成长性、税收贡献度、知识产权等要素,择优三年内给予最高60万元滚动扶持。

 


 

四、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第一批申报的集中受理时间为2017年5月4日-5月26日
 

 


2.申报方式:

(1)申报人及单位登录姑苏区企业服务网(http://www.gusu.gov.cn/qyfw/)按照申报类别下载并填写项目申报书,申报书分创业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孵化项目、创新领军人才三种。滚动扶持项目请提交项目进展报告及财务报表等辅证材料。申报书连同附件证明材料直接以电子档发送gsqkjc@163.com。纸质材料报送及专家评审答辩会另行通知。

(2)已经获得风险投资机构投资,或在国内外较为知名创业大赛中获得最高奖项,且符合我区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条件,经审核认定可直接进入评审环节。


3.申报材料

创业领军人才需提供:《姑苏区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申报书》、创业计划书(参考附件4)、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以往工作经历及业绩证明;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及股权结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办企业提供上月末财务报表)、单位用工参加社保、企业缴纳税收证明等);项目主要成果(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检测报告、奖励证书、销售合同等)及其它证明材料。


创业领军孵化项目需提供:《姑苏区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孵化项目申报书》(附件2)、创业计划书(参考附件4)、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以往工作经历及业绩证明;项目主要成果(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检测报告、奖励证书、销售合同等)及其它证明材料。


创新领军人才需提供:《姑苏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书》、创新计划书(参考附件5)、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以往工作经历及业绩证明;引才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建设市级以上研发机构)证明、年度财务审计报表;引进人才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协议、薪酬或股权证明、在当地缴纳养老保险及个人所得税等相关证明材料、知识产权权属证明或使用协议等。


滚动扶持项目需提供:项目发展报告,财务报表、项目主要成果(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检测报告、奖励证书、销售合同等)及其它证明材料。


 

五、相关事项

1.己获得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计划、市领军人才计划等资助的人才及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2. 申报企业(团队)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选择申报类别,具体获评类别按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3.对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及企业,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3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

 

附件:(附件下载请点击阅读原文)

1、姑苏区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申报书

2、姑苏区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孵化项目申报书

3、姑苏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书

4.  创业计划书格式要求

5、创新计划书格式要求

6、承诺书

姑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姑苏区经济和科技局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