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苏州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加速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苏府办〔2022〕246号),推进市政府工作报告落实,优化建设一批数字经济特色产业园区,加快推进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现组织开展苏州市数字经济特色产业园建设培育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苏州市数字经济特色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是指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要求,以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为主导,具有较强集聚效应、辐射带动性和品牌影响力的产业园区。
2.申报单位需由县级市(区)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或同级部门推荐,从事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具有产业集聚发展基础的各类专业园区。
3.产业园分为复合型和特色型(电子信息,数字产业)。应分别满足苏州市数字经济特色产业园建设培育工作方案(附件1)中的基本条件。
二、工作要求
1.各地区参照《苏州市数字经济特色产业园建设培育工作方案》(附件1),认真梳理摸排辖区内重点园区,组织编制申报书(附件2)。
2.本次评选采用自愿申报、属地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实地评估的方式进行。各地主管部门会同申报单位所在地,认真做好辅导推荐和申报书编制工作。
3.各地主管部门于2023年2月28日前,将本地推荐的申报材料(加盖公章)、推荐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市工信局(纸质胶装材料2份,扫描电子版材料1份),申报书统一采用A4纸正反胶装打印(佐证材料较多可在保证清晰度的前提下适当缩印)。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8616279(数字产业方向)/68616206(电子信息方向)
附件
附件1 苏州市数字经济特色产业园建设培育工作方案
附件2 苏州市数字经济特色产业园申报书
附件3 苏州市数字经济特色产业园推荐汇总表
政策原文及附件可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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