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制造强市战略,落实《苏州市智能制造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工作要求,加快实施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现面向全市开展市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
1. 企业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
2. 项目应在2021年6月底前竣工,且须具有知识产权归属明确的核心技术;
3. 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项目智能制造装备、系统与软件投入不低于5000万元;
4. 项目单位可牵头组织系统集成商、软件开发商、核心智能制造装备供应商等单位按照市场化原则建立项目联合体,联合体须突出需求牵引和问题导向,通过签署合作协议书,明确组织方式和责任权利,形成推进智能制造发展的长效机制;
5. 每个项目单位限报1个项目;
6. 智能工厂项目建设具体要求参考《苏州市智能工厂建设指南》(附件1)。
市工信局将组织专家评审,对符合条件的苏州市智能工厂进行认定和授牌,并依据《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给予奖励。
附件:
来源:苏州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