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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通过风电、光伏项目等90个CCER备案

发布日期:2014-10-29      来源:光电产业网      作者:苏州市光电产业商会      阅读:534 次

目前,中国碳市场还是一个单纯的配额市场,CCER作为低成本减排及履约的工具,在北京、天津、上海、深圳和广东五个试点的首年履约中,并未发挥实质作用。2015年6月,中国7个试点将共同步入履约期,CCER能否借此机会破冰入市,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截至10月27日,国家发改委四次CCER项目备案审核会议共通过90个备案项目,其中的14个项目已经进入减排量备案的审核程序,减排量共计894万吨。首批项目减排量签发在即,这意味着中国CCER项目及减排量备案流程将全部走通。

记者获悉,国家自愿减排登记系统以及与7个碳交易试点交易系统的连接有望于今年年底完成。这无疑将为CCER流入市场打通各个环节。

然而,由于中国7个试点的碳抵消政策各异,价格差异明显,全国统一碳市碳抵消规则尚不明确,控排企业意识和能力仍有待提高,这诸多因素使得CCER市场仍存在较多不确定性。

试点阶段,7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准入条件直接影响CCER的交易。汉能控股集团国内碳资产管理部部长李佳耘对记者记者指出,对于CCER的采购商来说,项目类型、来源地、减排量以及减排量的产出时间等,都是非常重要的考虑因素。

项目类型方面,水电项目建设对环境和生态的影响一直备受诟病,且体量较大,一旦入市,对市场容量小的试点影响较大。为规避风险,北京和重庆试点将水电项目排除在外。

项目来源地方面,湖北和重庆规定100%用辖区内的CCER进行抵消,广东规定70%使用本省CCER,北京规定外地CCER使用量不得超过50%,且优先使用河北省、天津市等与本市签署应对气候变化、生态建设、大气污染治理等相关合作协议地区的核证自愿减排量。天津、深圳和上海试点对CCER没有地域限制。

北京和湖北试点将辖区内CCER进一步限定在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的企业组织边界范围外产生。这一限制将会使部分本地CCER被排除在本地碳市之外。

减排量产出时间方面,北京试点将CCER限定在2013年1月1日后实际产生的减排量。重庆限定在2010年12月31日后投入运行的CCER项目。

在使用量方面,天津、深圳、湖北以及广东的抵消比例皆为10%。其中,湖北配额总量3.24亿吨,CCER最大需求3240万吨,皆为本地需求。目前,湖北共有6个CCER备案项目,均为风电项目,年均减排量近38万吨。

广东配额总量4.08亿吨,CCER最大需求4080万吨,其中约2856万吨为本地需求,目前有丰达电力与广东长隆碳汇两个CCER项目,年均总减排量为9.06万吨。

深圳配额总量约3300万吨,CCER最大需求为330万吨,无地域限制,目前深圳只有1个CCER备案项目,深圳市东部电厂天然气发电项目,年减排量102万吨。

天津配额总量约1.6亿吨,CCER最大需求为1600万吨,无地域限制,也无本地CCER获备案。

上海规定CCER使用比例为年配额的5%,配额总量约1.6亿吨,CCER最大需求800万吨左右,无地域限制。其中,上海只有华能上海燃机电厂天然气发电一个项目,预计温室气体年均减排量为109.27万吨,仅占800万吨的八分之一。

北京的抵消比例同上海一样,也是5%,配额总量5000万吨,CCER最大需求量为250万吨,其中至少一半为本地需求。目前北京市有两个碳抵消项目,一个是华能北京热电有限公司的天然气热电项目年均减排量为27.78万吨,另一个是顺义区造林碳汇一期项目,年减排量约1000吨,只是250万吨CCER的十分之一左右。

重庆将抵消比例定在8%,目前有约1.3亿吨配额,意味着可允许约1040万吨左右的本地CCER进行抵消。与天津一样,尚无本地CCER备案。

从这些数据来看,明年履约期CCER市场的最大需求将达1.1亿吨,其中试点内CCER需求为7261万吨,试点外需求为4079万吨。国家发改委备案的90个项目,年减排量约为2000万吨,其中,试点内备案项目年减排量不足300万吨。

控排企业对CCER的实际需求能够释放多少,与试点配额松紧度、二级市场活跃性、控排企业意识和能力都有很大关系,但从整体来讲,CCER采购商对这一市场还是看好的。

北京和湖北试点入市门槛最高

风电、光伏项目受买家青睐

就项目类型方面,国家发改委备案的90个项目,仍以风电和水电项目为主,其中风电项目最多,共30个,占备案项目的三分之一,水电项目共22个,近备案项目的四分之一。

但项目类别逐步呈现多样化,农用沼气项目和光伏发电项目增多,项目数量分别为12个和10个。其他项目类别包括生物质发电项目、瓦斯发电项目、天然气发电项目、油改气发电项目、炭黑尾气发电项目、余热发电项目、LNG冷能空分项目、碳汇造林项目等。

在记者记者采访的5家公司中有3家均表示,风电和光伏项目比较受欢迎,风电项目开发相对简单,且体量较大,光伏项目体量虽不大,但额外性较好,价格也略高。

今年,北京和重庆试点将水电项目排除在外,使得CCER采购商对水电类项目更加谨慎。有2家公司表示,此类项目接受度不高,在议价过程中,可能会压低价格。

然而,也不乏一些CCER采购商放眼未来全国统一碳市,对项目类型并无特别偏好,更看重CCER的质量和体量,孔晴熙认为,投入二级市场中的量才是起决定作用的因素。

对于林业碳汇、农用沼气类项目,虽然具有很高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开发难度较大、体量微小,投入二级市场后,对控排企业履约的实际影响并不大。

李佳耘分析,此类项目的价格主要看买家对价值的认可度,现阶段的控排企业还是以履约为目标,更看重CCER的实用性。

就项目类型而言,首批接受减排量备案审核的14个项目均为第三类项目(即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为CDM项目且在联合国CDMEB注册前产生减排量的项目)。王垚认为此类项目为一次性签发,属于现货,且时间期限短,风险相对小些。在CCER交易过程中,与计入周期比较长,分次签发的项目相比,在价格、交易方式以及谈判策略上可能会有不同。

碳排放权交易中的控排企业作为终端买家,对碳资产管理的认识以及在CCER市场中的表现对CCER市场的发展至关重要。

随着试点工作的推进,一些控排企业已经开始关注CCER,个别有远见的控排企业开始考虑提前进入CCER市场。

孔晴熙介绍,“目前已有控排企业签订CCER购买合同。”她认为,市场的培育很重要,配额在目前来看还是地方粮票,但CCER从长远来看是全国粮票。在价低的时候买入,可以降低未来的履约成本。

中间商买家为主,价格不透明

中国CCER市场还处于以中间商买家为主,价格不透明的阶段。

CCER市场是一个受政策影响很大的市场,北京太铭基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CEO孔晴熙对记者记者分析,以履约为目的的控排企业是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的终端买家,往往无心也无力与CCER业主共担开发成本和相关的政策风险,因此对CCER还只是看重未来成熟市场中的现货交易。

与控排企业的耐心等待截然不同的是中间商的主动采购。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记者透露,中间商往往选择在项目开发前期圈定项目,以保证CCER市场开启之时,有现货可交易,抢占市场先机。若待市场成熟时再进入,那么将会错失交易2-3年。

“中间商对国家统一碳市前景的良好预期与CCER项目业主低风险入市的需求是完全契合的。”龙源碳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王垚对记者记者分析。

然而,需求的契合只是CCER交易的一个先决条件。价格作为项目业主与中间商博弈的焦点,并非透明。

目前,市场中只有两笔交易价格是公开的:一是龙源碳资产公司在北京市场以16元/吨的价格,卖出一万吨给东北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二是中广核风电公司在广东市场以20元/吨的价格,卖出一万吨给广东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这两笔签约均发生在试点碳排放权交易的开市之初,其价格对整个碳市并不具有指导作用。一位CCER项目业主透露,由于目前主要为场外交易,因此价格有高有低,不同项目类型也会略有差异,但整体CCER价格还达不到这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