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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光电缆行规行约荣获“十大创新工作”称号

发布日期:2013-02-13      来源:光电产业网      作者:苏州市光电产业商会      阅读:948 次

 

日前,由苏州市光电缆业商会制定并倡导的我国首个光电缆行业行规行约《苏州市光电缆业行规行约》,荣获了苏州市“2012年度商会十大创新工作”,对苏州光电缆行业以及全国光电缆行业发展都具有积极助推作用。

 

众所周知,当前国内光电缆市场愈演愈烈的恶意竞争、价格导向化,造成了产业生态体系的失衡,由此产生的质量、交付、服务等后续问题也接踵而来。苏州市光电缆业商会通过该规约的出台,旨在积极规范苏州市光电缆行业从业行为、构建和谐市场环境、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从而促进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并积极推动全国光电缆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2012531日,苏州市光电缆业商会举行《苏州市光电缆业行规行约》对外发布仪式。中国电信器材集团党委书记、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常务理事、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电缆光缆专业委员会主任李亚东,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光电线缆分会理事长唐正国,海峡光通信产业联盟常务副理事长杜柏林教授等行业权威专家亲临现场揭牌。苏州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周向群,苏州市副市长浦荣皋,吴江市委常委、副书记、吴江市市长梁一波,苏州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副主席谢正才等领导,也现场作了见证。亨通、永鼎、中利、新海宜、九龙等国内知名的光电缆企业纷纷联名签字,也得到了各会员单位、相关企业的积极响应与遵守。

 

《苏州市光电缆业行规行约》全文如下:

 

 

 

苏州市光电缆业行规行约

 

为了建立和健全苏州市光电缆行业行规行约,规范行业从业行为,构建和谐市场环境,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约。

 

第一条 本规约坚持“公平、守法、诚信、共赢”总原则,遵照“相互尊重、加强合作、和谐发展”基本方针,倡导全市光电缆及相关行业成员单位自觉共同遵守,苏州市光电缆业商会成员单位应模范遵守。

 

第二条 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严格执行产业政策,依法承担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社会责任,形成以道德为支撑、法律为保障的行业信用制度,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条 努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坚持信誉至上、以德治业和行业利益优先原则,积极配合政府监管治理与行业督查,促进产品和各要素自由、合理流通与充分竞争。

 

第四条 提倡行业内部团结、互助、协调和自律,反对低于成本定价、掠夺性定价、不正当联合定价、价格欺诈等恶意不正当竞争,鼓励企业间注重商德、和谐共处、大事相商、共谋发展,打造可持续发展产业链。

 

第五条 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遵守有关质量标准和规范,坚持质量第一、优质服务原则,推行先进管理技术和方法,禁止采购、生产和销售不合格产品,杜绝假冒伪劣和欺诈行为。

 

第六条 坚持客户至上原则,敢于价格自律和消费承诺,杜绝发布虚假宣传、推广信息,禁止夸大产品功用与过度承诺,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不欺瞒和误导消费者,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七条 提倡善于创新、敢于开拓、与时俱进的优良作风,强化先进科技研发与高科技含量产品研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增强环保低碳、节能减排意识,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提升产品整体科技实力与行业竞争力。

 

第八条 建立和发扬优秀企业文化,积极推动企业和行业形象建设,摒弃完全追逐利益的企业价值观,建设良性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现代理念与战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第九条 实施合理的人才和劳动用工保护措施,维护行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强化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培训和个人发展规划,提倡学知识、学科学、学技术精神,努力提高从业人员道德修养和综合素质。

 

第十条 积极参与国际、国内间行业交流与合作,共同探讨苏州光电缆行业发展战略,对行业建设、发展提出政策和立法建议。

 

第十一条 苏州市光电缆业商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跟踪监督本规约的实施执行,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与批评,一旦发现问题将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并提出处理意见,以维护规约的严肃性。

 

第十二条 本规约由苏州市光电缆业商会理事会负责解释,可根据工作需要制订相关的实施办法。

 

(苏州市光电缆业商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