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工信厅政法函〔2023〕263号关于开展2023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一、遴选基本要求
(一)基本条件。申报企业须符合《管理办法》中单项冠军企业认定标准,相关指标按《管理办法》附件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企业需按要求提供说明材料,对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重点产品领域。为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推进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我部列出了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重点领域。对于重点领域企业,尤其是重点领域补短板的,予以优先推荐。
(三)完善梯度培育体系。各地方、中央企业应建立优质企业培育库,对已入选的单项冠军企业和有潜力的企业进行入库培育,建立联系制度,加强精准服务。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长成为单项冠军企业。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企业,如申请单项冠军企业,应为已入选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四)推荐上报名额。依据各地工业经济发展基础,结合前七批遴选情况和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开展情况,研究确定了地方推荐名额上限,请各地按照名额推荐上报。中央企业每家推荐数量不超过3家。
二、复核评价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单位。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属地企业的推荐、复核工作。中央企业集团负责本企业及下属法人企业的推荐、复核工作。
(二)工作要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应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和标准,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复核企业填写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请书。对申请企业材料进行初步论证,对认定标准相关指标予以重点把关,确保质量;对复核申请材料要认真组织初核。工作中,相关政府部门、协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
(三)报送方式。申请和复核材料采取线上填报和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通过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在线报送系统(https://excellent-ent.cn)在线填写上传相关材料;经组织单位审核后统一报送纸质材料(具体填报和审核方式,请参见报送系统主页说明);线下、线上填报材料应保持一致。
(四)截止时间
请各组织单位在2023年11月26日前,将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请书、申请汇总表,一式两份,连同加盖公章正式上报文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材料由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代收)。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来源: 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