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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部署2013年电线电缆质量提升工作

发布日期:2013-03-28      来源:光电产业网      作者:苏州市光电产业商会      阅读:591 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在湖南省工业企业实施工业质量品牌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年工业质量品牌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并结合湖南省工业产品质量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坚持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导向,以增强企业竞争力为中心,以加快提升企业品牌培育能力、质量管理能力和促进重点行业质量提升为突破口,联合相关部门,发挥合力作用,解决突出问题,通过全面提升我省工业企业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水平,进一步增强我省企业质量品牌竞争力。

二、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联合省直相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质量品牌专业机构和工业企业深化质量品牌建设,在一批工业企业实现质量品牌能力突破性提升,形成示范效应,促进工业质量品牌水平全面提高。具体目标如下:

深化品牌培育试点,在2012的品牌培育试点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方法,构建企业品牌培育能力评价机制。力争培育1-2家全国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建立品牌培育人才培养制度,为企业培养50名以上品牌培育专业人员。

加快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广。树立2-5个在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质量标杆。总结提炼标杆企业的典型经验并宣传推广。

深入开展电线电缆行业产业质量提升活动。到2013年底,90%以上电线电缆行业企业参加质量承诺活动。开展电线电缆行业达标备案活动,鼓励企业对标国标,积极引用、学习和贯彻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90%以上中国驰名商标、湖南著名商标企业参与质量达标备案活动。

三、重点工作

(一)深化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工作

在去年筛选的55家试点企业基础上,分培育、评价、总结三阶段进一步深化完善品牌培育试点。督促试点企业要完善品牌培育战略,明确品牌培育目标和职能,梳理品牌培育过程,建立完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推荐企业参与工信部质量品牌培育试点培训;指导试点企业完成品牌培育能力自我评价,同时委托工业企业品牌培育专家组和技术支持单位对试点企业进行指导;召开品牌培育工作经验工作座谈会,组织试点企业在品牌培育成功企业开展经验交流,表扬品牌培育先进地区、行业和企业。

(二)广泛开展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广活动

要联合质量监督部门、行业协会,通过鼓励企业在自愿基础上利用参与“省长质量奖”、“质量标杆”和“质量兴业”活动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推广卓越绩效模式、六西格玛管理、精益生产等质量管理方法;引导企业积极采用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标准,重点在医药、婴幼儿奶粉等领域积极推进GMP和HACCP管理体系标准的实施和认证;要在推广过程中积极指导各市州和行业总结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成功经验,力争通过在广泛开展推广活动的基础上,向工信部推荐1-2家申报全国性的质量标杆企业。

(三)开展重点行业质量提升活动

选择电线电缆行业作为行业质量提升的突破口,联合省质检局等部门,指导和推动我省电线电缆产品质量提升活动。组织企业参与质量信誉承诺活动,引导企业自主承诺质量责任并接受行业和社会监督。组织省内电线电缆企业,开展电线电缆行业标准培训和宣传,推动标准的贯彻实施,提高行业采标率和达标率。开展电线电缆行业质量达标活动。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配合质监部门对我省电线电缆企业要求进行达标考评,推动我省电线电缆行业质量提升向纵深发展,为其它行业开展质量提升活动提供经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工业质量品牌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是“质量品牌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省经信委成立由曾柯立巡视员任组长,李红亮处长任副组长,科技处、委机关相关处室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策划和监督检查。各市州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提升专项行动。

(二)精心组织,形成工作合力。委机关内部相关处室要做好统筹、协调和分工配合;主动联合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采取措施,形成合力;各市州要积极协调,将专项行动纳入所在地政府议事日程,争取工作支持。

(三)强化企业质量品牌建设中的导向。省经信委将通过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型工业化、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渠道支持专项行动。各市州经信部门应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对专项行动的经费支持。

(四)形成持续开展的长效机制。各市州、行业协会要将工业质量品牌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贯穿今年质量品牌建设工作全部,认真做好策划并建立活动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