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苏科机函〔2023〕236号)要求,经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核、复核等程序,现将2023年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苏州市限额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4日至8月20日,为期7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79号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业务部门:市科技局科研机构处,65240990
监督部门:市科技局机关纪委,65233021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14日
附件:苏州市2023年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拟推荐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