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型制造是制造与服务融合发展的新型制造模式和产业形态,是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的重要方向。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联政法〔2020〕101号),根据《关于推进服务型制造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工信服务〔2020〕657号)有关要求持续深化服务型制造"十百千"工程,进一步提升全省服务型制造整体发展水平,现就开展第八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申报主体为制造业企业,截至申报日正常经营须满2年,财务状况良好。2022年企业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其中综合服务收入占比不低于30%。
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申报主体为从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包括应用服务提供商,截至申报日正式投入运营时间须满2年。
申报主体应符合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条件(附件1),要求突出成效、注重创新、鼓励融合。
请各县级市(区)工信部门认真对照申报条件,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择优推荐。于8月11日(周五)前将有关申报材料(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两份)、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连同推荐文件一并报送市工信局技术创新处。
根据文件要求,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为限额申报,详情请咨询各县级市(区)工信部门。
关于组织开展第八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1 江苏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遴选条件
附件2 江苏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申报材料
附件3 江苏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申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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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