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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规模最大的潮汐发电机组——Oyster

发布日期:2014-09-23      来源:光电产业网      作者:苏州市光电产业商会      阅读:679 次

电力改革的基本目标是“提高效率”--全世界都一样

这一点很容易理解,因为社会作为一个整体,其福利要不断上升,唯一的选择就是以尽量少的投入,获得尽量多的产出,从而有更多的剩余可供二次分配。最大化产出投入比,也就是“提高效率”的一个通俗表达,与“做大蛋糕”同义。纵观世界各国开展的、计划的电力改革,莫不如此。

那么,有没有其他的目标呢?严格的来讲,还真没有。

难道“保证安全”不是目标吗?这不是很重要吗?的确,安全很重要,但是它不是目标,否则电力行业应该全部军管,以实现最大程度的安全。

事实上,从效率角度,为了保证安全的投入也应该仅在一定的限度之内,这是一个必要的约束,而不是目标。从电力系统运行角度,其尖峰负荷(比如年小时数30以内的那部分)要100%满足,成本是相当高的。原因很简单,不论其运行小时数多少,要满足这部分,必须建设额外的机组,固定成本是一大块,即使是单位投资最低的天然气调峰机组。

从经济学学究角度,恰恰存在一个“最优停电时间”,也就是“最优的不安全程度”,这是追求的目标,其将显著的大于0。因为人们用电的价值总在一个限度,电力价格超过了这个限度,用这一度电就得不偿失了,还不如断掉了事。在欧洲、美国的电力市场,负荷高峰时段,电力价格完全可以上涨10几倍乃至上百倍,如果没有涨价的限制(这种限价一般是存在的,比如西欧电力市场大概在3欧元/千瓦时),其可能一直涨下去,早就超过了一般用户的用电价值。这一“市场失灵”在智能电网与需求响应出现之后有望得到解决。

“节能减排”不是改革的目标?电力体制改革,顾名思义,是体制改革,是电力的产业组织、市场设计、机制设计,推进的好,可能可以更好地促进节能减排,但是应该跟“节能减排”没有直接关系。

改革的基本途径——全世界也一样

如果赞同提高效率是电力改革的唯一目标的话,那么如何实现这一目标我们也有一些初步的共识,这些共识包括:

1. 促进竞争

通过竞争,短期内提高成本优势生产商的市场份额,长期激励各厂商不断的技术进步与成本降低。

2. 无条件开放自然垄断性质的输电网

自然垄断是新古典经济学的概念,缺乏对动态变化与行为的分析,已经有些不合时宜。电网作为公共基础设施,无条件的开放将降低各种电源接入的难度与成本,潜在地寻找到最低的能源供应模式。

3. 尽可能使得负荷与出力特性一致

这一点传统可控机组是一个提高预测能力、跟踪负荷变化的问题,是技术问题,在不可控的风电、太阳能越来越多的情况下,这将是个双向互动的过程,技术的进步与新的机制设计是不可或缺的。

基于这些共识,各国开展了电力体制改革,进度不一,也存在路径依赖。但是,其共同的追求,以及如何实现追求的“路径”集合无疑是相同的。如果改革是个筐,无非是先后顺序与推进程度的区别。

改革要考虑本国国情--中国国情及其对改革顺序的影响

改革要考虑中国国情,这本是一句正确的废话。问题的关键是中国国情到底是什么,而这些特有的国情又是如何影响、或者决定改革的顺序的。在笔者看来,中国国情及其影响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 幅员辽阔、各地区差异极大

中国每个省的面积,都基本跟欧洲一个或大或小的国家相当,与美国的州差不多。而其各地区的差异,甚至要大过欧盟内部。我们有水电丰富的一塌糊涂的云南、四川、湖北,也有煤炭丰富的遍地都是的蒙西、宁夏、陕西“金三角”,同样,也存在基本没有什么化石能源赋存的中部与东部省份(但是可再生能源仍旧是丰富的)。一些“一刀切”的全国层面的政策,非常不合时宜。比如西部地区缺水,所以国家层面一刀切全部上空冷机组,但是殊不知,锡盟等局地的水资源是非常丰富的,这些地区上空冷完全是浪费;电解铝耗电大户,但是有些蒙西煤炭、云南水电资源丰富地区发电成本及其便宜,即使能源效率低一点,其仍极具竞争力,电解铝完全应该在这些地区集中。

这一点,体现在电力体制改革上,基本意味着电力行业组织体系破碎一点问题不大,因为越破碎各个地方越可以考虑本地的特点,做最契合自身特点的电力部门安排,甚至是政策标准。

2. 价格机制缺失,定价需要系统性大修

由于长期政府控制、行政定价的原因,在我国,电力价格在一定的程度上更像是一种政策工具,用来实现政策目的的“价格手段”。比如限制高耗能、补贴最贫困人口,甚至弥补电力建设支出(比如三峡基金)。电价并没有成为连接并且调整供需变化的机制,基础的电力系统规划对需求的分析缺乏对电力价格这一影响的显性考量。

目前的定价体系,基本延续着“定位”(这个用电目的好还是坏)--成本考虑(成本大还是小)--给价格(好的低价、不好的高价、有何优先与特殊政策?),这其中存在着众多的整体“无谓”损失。

以“三峡”的分电模式与定价为例。三峡的水电上网电价低,在电力供应偏紧的时候成为了各个省份争抢的“香饽饽”。从其执行的电价来看,浙江距离比上海更近,其落地电价反而更高;而从出售来看,三峡卖给距离自己更近的江西,其价格比上海还低。理论上,三峡的电要就近消纳,吃饱了再往远处送,节省输电成本,这才是整体效率的要求。这一价格跟成本严重背离的体系,注定了在分电的争夺上充满着“灰色空间”。这一系统无疑需要系统性的大修。

这一机制的建立非常复杂,对基础的能力要求较高,但是又非常重要,决定了电力体制改革必须以电价定价机制建立为一个优先的任务,也必须审慎推进。

3. 可再生能源接入的挑战与电力改革挑战并存

发达国家在这2个问题上是有时间差的,往往电力改革在前,可再生大规模接入在后,因此进一步的电力改革专注于如何更安全、经济的接入可再生能源上,包括智能电网的推进、灵活用电的支持、售电主体的培育等。而我国同时要处理这2个问题,其挑战非同一般。如何能够在二者之间取得协同,而不是互相抵触,是一个重大的考验。可再生可变成本几乎为零,在起作用的电力市场中,无疑会优先上网。因为建立竞价电力市场应该是电力改革的优先领域之一。

基于以上考虑的中国改革的途径

基于以上的国情及其潜在的影响,笔者认为的改革顺序是:

1. 拆分电网,建立省(除南网独立试验田外)为实体的电力公司(这难道不会造成省间壁垒?应该不会,否则便宜的三峡水电就没人抢了)。成立专门公司负责省与区域间联络线。

2. 以省为边界,开展竞价电力市场试点,发现不同地区对应其区域特点的价格体系。

3. 在试点基础上,省级间电力市场连接并同步运行,价格趋近(考虑输电的成本与系统阻塞),发现电力潮流最优流向的特点。

4. 根据最优潮流的特点,鼓励紧密联系省间的合并与重组,建立区域乃至全国联合体。

5. 大用户直供从目前开始同步推进。

6. 其他输配与灵活用电层面改革的陆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