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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苏州市企业技术创新专项 (中小科技企业后补助(工业))项目评估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08      来源:光电产业网      作者:苏州市光电产业商会      阅读:425 次

各区科技局,有关企业:

  根据2016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指南有关要求,现就做好今年中小科技企业后补助(工业)项目评估资助工作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入库情况

  前一阶段,各区中小科技企业申报后补助项目热情高涨、踊跃申报,经各区科技局初审推荐,截止2016年6月30日,入库项目已达683项,比去年翻番。其中2015年在市科技计划项目旧系统申报入库的项目165项,2016年在市科技计划项目新系统申报入库的项目518项。

  二、评估资助对象

  本年度评估资助对象为在2016年6月30日(含)之前已经在市科技计划项目新、旧系统完成入库且实施结束的项目,之后完成入库的项目作为下一年度后补助管理。

  已获得中小科技企业技术创新计划(工业)累计资助20万元的企业、已获得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资助的企业、已获得2016年度重点产业技术创新-研发产业化项目的企业不再重复资助。

  三、评估资助申请

  (一)网络填报

  评估资助申请需网络填报。其中,2015年度入库项目登陆市科技计划项目旧系统进行申请填报(网址:http://kjxm.suzhouinfo.cn:8088/),2016年度入库项目登陆市科技计划项目新系统进行申请填报(网址: http://kjxm.szkj.gov.cn)。网络填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17:00时。请各单位慎重提交,一经审核不再退回。

  (二)提交纸质材料

  评估资助申请需提交纸质材料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装订顺序为: 

  1、入库信息表(入库时已提交)(必备)

  2、项目研发报告(必备)

  3、承诺书(入库时已提交)(必备)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必备)

  5、项目研发费用归集表(必备)

  6、项目审计报告

  7、项目知识产权申报、授权佐证材料

  8、项目研发加计扣除备案材料

  9、项目销售凭证

  10、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证书,研发机构、雏鹰计划企业佐证材料

  11、其他证明材料

  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于2016年9月2日17:00前报送至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自主创新广场1号楼415室。逾期未完成评估资助申请网络填报和提交纸质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助。

  四、评估及资助

  市科技局于9月份对提交研发报告的项目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评估分书面集中评估和现场抽查评估两部分进行。申报企业需根据要求配合做好现查抽查评估等有关工作。

  市科技局根据第三方评估结果研究确定资助项目,并根据今年后补助经费总额分批次给予资助。对通过评估而未获得2016年度经费资助的项目将直接纳入下一年度给予资助。

  五、有关要求

  各区科技局要强化项目主管部门责任意识,做好辖区中小科技企业申报后补助项目的组织和辅导,严格把关项目入库推荐和研发报告提交初审,做好项目审核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一式一份,加盖公章)于9月2日前报送高新处。各区科技局要把握好时间节奏,由于申报系统原因尽可能提前组织企业完成有关填报和材料提交,不要集中在最后时间匆忙填报和提交。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