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知识产权局:
为加快培育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根据《苏州市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扶持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扶持项目申报工作。请你们认真组织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做好扶持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1、新设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2014年1月1日以来成立的,主营知识产权服务业务收入超过60%,固定在职职工达到10人以上(专利代理机构需拥有专利代理人3人以上)的新设立的优秀机构,在第一次纳税后的第二年具备申报资格,可申报10或20万元补贴。(注:该机构未享受过该项政策)
2、国家级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
截止2016年底,获得国家级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的总部设在苏州市区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可申报20万元配套奖励。(注:该机构未享受过该项政策)
二、申报材料
1、新设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1)《苏州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扶持资金申请表》;
(2)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简介、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2000字左右);
(3)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纳税登记副本、行政许可批文等设立文件复印件;
(4)其他相关材料,如:获得国家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及专利代理人执业证书的复印件、全体在职职工(包括专利代理人)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纳税证明、营收财务报告等。
2、国家级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
(1)《苏州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扶持资金申请表》;
(2)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简介、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2000字左右);
(3)获评国家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文件;
(4)机构资质文件,如工商登记、国家局备案文件等。
所有申报材料均一式5份,所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经所在地的区知识产权局初审后,于6月27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市知识产局政策法规处,各区知识产权局负责填报苏州市新设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扶持资金申报各区汇总表。
附件:(附件下载请点击阅读原文)
1.苏州市新设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扶持资金申报各区汇总表
2.苏州市新设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扶持资金申请表
3.苏州市国家级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扶持资金申报表
苏州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