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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关于2019年信息通信行业行风建设暨纠风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19-03-22      来源:光电产业网      作者:苏州市光电产业商会      阅读:845 次

3月14日,为进一步优化信息通信市场环境,推动网络安全责任落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树立行业良好风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2019年信息通信行业行风建设暨纠风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总体思路和目标,即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强化网络安全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重点整治骚扰电话、不规范资费营销和计收费、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通讯信息诈骗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切实维护用户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意见确定的重点任务如下:

(一)强化行业作风建设

1.持续提升服务能力。深入开展网络提速降费工作,启动宽带“双G双提”行动计划,推动中小企业宽带平均资费降低15%、移动网络流量平均资费降低20%。纵深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加快4G网络建设,力争实现全国98%行政村通4G,98%贫困村通宽带。加快网络改造和系统建设、积极开展网间联调联试,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在全国实行“携号转网”。加快5G商用发展进程,扎实做好标准、研发、试验等工作,提前谋划业务和应用布局。加快推进IPv6规模部署,强化应用推广,完善IPv6网络支撑体系,提升IPv6用户渗透率和流量。加强网络运行管理,推进网间互联互通,实现网间带宽新增扩容2500G,全力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网络安全与应急通信保障。

2.全面提高服务水平。严格落实《电信服务规范》,完善服务机制和管理流程,提升系统支撑能力和服务便捷性,切实提高服务水平。规范服务协议订立和业务宣传,明确告知用户限制性条件的内容和需要注意的事项,确保用语真实、准确、通俗易懂。完善合作管理制度,加强对代经销商的管理,明晰合作伙伴职责权限。全面推进手机卡异地销户服务。

3.切实维护用户权益。加强与消费者协会、互联网协会、电信用户委员会等沟通协同,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基础电信企业要着力提高用户投诉解决率,将争议化解在基层,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加强舆论动态跟踪,对用户反映集中、强烈的问题,及时预警处置,事后分析研判,注重源头治理,推动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互联网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用户投诉处理机制,密切配合做好互联网信息服务投诉试点工作,尚未进入试点的企业要积极主动加入。

4.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健全以信用管理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公示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和失信名单,推进失信联合惩戒和行业自律。清理规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落实宽带垄断专项整治要求,依法查处无证经营等违规行为。强化电信业务市场规范管理,不得签订排他性服务协议,坚决杜绝大规模群访群诉、重大负面舆情等恶性事件。不得使用实行进网许可制度但未获得进网许可的电信设备。深化“携号转网”业务规范办理,不得擅自增设办理条件、人为设置障碍,不得利用“携号转网”实施恶性竞争行为。

5.落实网络安全责任。进一步完善基础电信企业网络安全组织保障体系,强化机构人员配备和制度建设;全面做好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网络安全防护、网络安全应急与威胁治理、网络安全重大活动保障支撑等工作,有效落实网络安全责任;持续加强网络安全技术手段建设,确保企业网络安全技术手段升级扩容与网络发展同步。

(二)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1.深入推进综合整治骚扰电话。进一步落实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方案及相关措施,基础电信企业、移动转售企业要全面加强通信资源和用户管理,严格台账管理,强化合同约束;呼叫中心企业要严格规范通信资源使用行为、营销外呼行为,建立禁呼名单制度;相关企业要全面清理各类骚扰软件。进一步提升主叫号码鉴权和溯源、骚扰电话监测和拦截、风险提示等技术防范能力。完善骚扰电话的举报、处置、追责及网间联动协查流程,推动行业自律。综合调动各方力量,规范电话营销行为,推进电话用户登记的“谢绝来电”制度,建立骚扰电话长效管控机制。

2.严格规范资费营销和计收费行为。组织开展电信计费监督检查,加强数据业务计费检测。加大对电信和互联网企业服务和收费行为的拨测检查力度。坚决纠正变相强制收取“开卡费”、手机销号保证金等乱收费行为。严格规范增值业务收费行为,严格执行二次确认及代收费等规定,基础电信企业通过用户通信账户代收费的IPTV项目应全部落实二次确认。严禁擅自开通增值业务、增加收费项目、诱导定制、强行扣费、恶意扣费等行为。规范套餐设置,完善资费公示制度,“清单式”公示所有在售资费方案,明示套餐规则,探索推出“业务单价+使用折扣”的收费模式。除双方合同另有约定外,严禁限制老用户选择新套餐,严禁限制用户转低资费套餐,为用户提供便捷的套餐变更服务。

3.强化落实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和网络数据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和网络数据安全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完善企业内部数据安全责任部门、管理制度及保护措施。完善用户个人信息和网络数据收集使用规则,为用户提供便捷的账号注销等服务。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切实保障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加强数据对外使用安全管理,积极防范数据泄露、滥用等安全风险。鼓励企业通过签署自律公约、公开承诺等方式,加强自律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技术检测、执法检查、考核追责等管理机制,加大对违规行为处置和曝光力度。

4.巩固深化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与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行业责任督导体系,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完善电信网络诈骗技术防范体系,加大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技术和项目推广应用,有效提升电信网络诈骗技术防范处置能力;加强社会宣传引导,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等渠道,组织开展通讯信息诈骗风险宣传引导和防范提醒。持续推进电话用户入网实人认证,提升电话用户登记信息准确率;健全工作机制和管理规定,加大信息资源有效利用,全面实施电话用户登记信息与公民身份信息核查比对,有力支撑网络综合治理。加强物联网行业卡安全管理,构建物联网行业卡安全管理体系,健全物联网安全管理技术手段,加大监督检查及违规处罚力度,保障物联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