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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纯副会长:建议建立健全县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发布日期:2022-08-24      来源:光电产业网      作者:苏州市光电产业商会      阅读:690 次

     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不断优化,国有企业规模质量不断提升,县级国资国企成为推动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骨干力量。但不容忽视的是,县级国资监管机构设置过于简单,监管力度不足,专业能力较弱。2018年机构改革后,不少地方机构设置是县财政局加挂国资办牌子,国资监管机构的人员编制没有增加反而缩减了,国资监管力量没有增强反而削弱了。县国资办平时的工作是“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大量事务性工作压在身上,长期处于“以有限能力担起无限责任”的状况,“5+2”“白加黑”成为工作常态。“人少事多”“小马拉大车”已经成为县级国资监管机构面临的突出问题。同时,由于市级国资监管和财政分属两个不同部门,市级国资监管机构对县级国资监管指导监督工作缺乏着力点,对于目前从中央到地方正在积极构建的国资监管大格局、国资监管“一盘棋”有相当程度的影响。

     日益扩大的国有资产规模、不断增长的国企经营性债务迫切需要全面加强国资监管,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也迫切需要进行专业监管,如何理顺县级国资监管体制、强化国资监管职能就成为了破解国资监管机构改革难题的关键。为适应新形势下加强国资监管和推动国企改革的迫切要求,建议从省级层面统一对县级国资监管体系建设做好顶层设计,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落实机构编制,充实监管力量,理顺监管体制,加快建立健全与省、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相衔接、与国有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的县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1.有效落实国资监管三项职责。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落实机构编制,保证县级国资监管机构全面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夯实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和负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职责,建立健全国资长效监管机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要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建设,依法依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程序和方法,加快构建以制度为保障的出资人监管服务体系。


2.提高国资监管队伍建设水平。充实国资监管队伍,强化监管人员培训,提升监管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探索建立国资监管干部到国有企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到出资人机构挂职的“双向交流机制”,安排挂职人员参与重大项目、重点任务,提升国资系统干部队伍整体水平。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成事作为选用干部的重要标尺,建立科学评价干部多维体系,充分调动基层同志的工作积极性,切实提高国有资产监管干部依法履行职责和服务企业发展的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忠诚担当、永葆清廉、追求卓越”的国资监管干部队伍。


3.完善监管制度强化国资监管。各级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要树立“大国资、一盘棋”的理念,加强工作交流和信息共享,搭建交流沟通平台,建立健全上下协同、规范有序、全面覆盖的指导监督工作体系。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不仅要对县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依法规范和督促检查,更要在平时工作中加强政策指导、业务培训,特别是针对县级国资监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矛盾和问题,加强日常指导,尽早实现国资管理的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