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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保障改善民生急需的能源供应

发布日期:2016-10-26      来源:光电产业网      作者:苏州市光电产业商会      阅读:352 次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主持召开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第十一次会议,研究讨论今冬明春天然气等能源供应保障方案,就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煤炭、电力供应保障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

会议分析指出,当前能源供应总体充裕,各能源品种供给能力明显提升,储备和调峰能力有所增强,但结构性、区域性、季节性供需矛盾仍然存在,个别地区个别品种存在供需缺口。其中,电力供需形势总体宽松,供应能力充裕,但受燃料供应和调峰等因素影响,部分地区个别时段可能趋紧,清洁能源消纳难度仍然较大。天然气由于调峰能力不足、管输能力限制等原因,冬季继续呈现南松北紧局面,华北地区保供压力较大,高峰时段京津冀地区矛盾突出。煤炭随着去产能效果逐步显现,火电用煤阶段性快速增长,近年来严重供大于求的状况得到明显缓解,但产能过剩的局面还没有实现根本改变。随着煤炭去库存阶段结束,冬季采暖负荷加大,煤炭消耗将有所增加,同时增加的产能释放将有序到位,大部分地区煤炭供需基本平衡,少数地区平衡偏紧。

针对当前煤电油气运供需存在的问题,会议要求供应保障工作要更加注重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保障改善民生急需的天然气、煤炭和电力等供应,补齐天然气储气调峰、电力调峰等方面的短板,在保障   基本供给的同时加强需求侧管理,注重保障供应和促进改革并举,并把安全平稳运行作为保障供应的前提条件。

会议强调,在电力供应方面,发电、供热企业要与上下游沟通衔接,保持生产运行正常,保障民生供电供热需求。电网企业要针对部分地区出现的电力短缺,优化跨省跨区送受电,加强省间互济、余缺调节。支持节能减排和雾霾治理,着力优化能源结构,引导压减煤电,加强能源统筹调度,多通过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平衡,提高系统调峰能力,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在天然气供应方面,会议要求入冬前尽量增加储气库注气,重点提高华北储气库冬季可采气量,尽可能提高储气调峰能力;确保主力气田满负荷生产,有效提高产量,尽力增加进口;加快华北地区输气通道、有关LNG接收站与城市管网联络线建设,提高华北地区输气能力;提前制定完善不同供应水平下的应急预案,确保居民生活、采暖需求不受影响;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确保输配气设施安全平稳运行;均衡有序实施“煤改气”“油改气”等项目,提高气电热互供互保能力;建立供气企业及大用户信用数据库,加强信用监管。  在煤炭供应方面,要妥善处理好去产能、保供应、稳价格的关系。排除价格短期波动的干扰,坚定去产能决心不动摇,积极推动煤炭行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优化布局。要高度重视并解决好当前部分地区供应偏紧的矛盾,在有序释放安全高效先进产能的同时,有序引导在建煤矿投产达产增加一部分产能,针对少数供应偏紧地区定向增加部分产能投放,保障居民取暖、发电等用煤需求。区分轻重缓急,强化对电煤供应偏紧地区产运需的综合协调,积极采取“以煤定电”“以热定电”等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