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钱树霖介绍了线缆产品新版欧盟法规(CPR)与旧版(CPD)的差异:
旧版CPD各成员国法律框架不一;CE认证在5个成员国(包括英国)非强制;ER3“健康、卫生与环境”只包括住户、室内和直接环境;符合性评估系统;欧盟指导书引进了简化程序;只设置制造者的责任;欧盟技术批准;公告指定机构和ETA(欧盟技术批准)批准机构的标准宽泛;成员国法规和信息更迭;条文法理、解释不清楚;
而新版CPR法规相对于CPD来说,由各成员国直接采用;针对协调标准的宣告和CE认证是强制的;ER3扩展至包括建造阶段、拆毁和更宽泛的环境;性能稳定性评估和验证系统;CPR本身包括了简化程序;新法律框架下的供应链的责任;运用欧盟评估文件的技术评估;需要指定机构NB的认可和技术评估机构的特别要求;成员国产品的;联络窗口;条纹更加明晰。
钱树霖还说明了CPR中对线缆产品耐心性能的规定。欧盟决定2000/367/EC(修改文件2011/232/EU)第六节规定了建筑物内使用的电源线缆、信号线缆光缆和辅件以及线缆排线防火系统等的被动耐火分类;分类标准是EN 13501-3:2005+A1:2009,阻火耐火装置;按照供电或信号持续时间P分类,分为15、30、60、90和120分钟5类;要注意的是,迄今为止,CPR对被动耐火性能尚未作强制性规定。因而,在产品销往欧盟市场,要关注目的市场国家的相关法规。
此次是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NTCW)和英国标准协会(BSI)上海分公司的首次合作。BSI集团成立于1901年,并于1929年获得英国皇家特许,是英国国家标准机构,是世界上第一个国家标准机构,目前已经拥有150多个国家的68000家客户。
会议在江苏省宜兴国家电线电缆检测中心召开。来自江苏和浙江30多家企业的60多名成员参与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