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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2017年第一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征集啦!

发布日期:2017-02-07      来源:光电产业网      作者:苏州市光电产业商会      阅读:849 次

2017年第一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征集啦!

  不过,本文针对工业园区,

  在园区系统申报后,将根据苏州市科技局通知另行通知市级系统申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引进、集聚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为苏州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高地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现就组织2017年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项目征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支持领域

  聚焦符合苏州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产业领域,优先支持在纳米技术、高端装备、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点产业领域创新创业的人才(团队)。


 

类型和条件

 

重大创新团队

 

  重大创新团队主要支持拥有重大原始创新成果,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能够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持续的创新支撑,并引领和推动苏州产业跨越发展的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团队。基本条件如下:
  1.团队由领军人才和相关核心成员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成员间的专业结构和职责分工合理,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明确的研究开发目标,领军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2.领军人才应在国际相关领域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创新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强,研究水平和成果居本领域、本行业前列,业绩突出。团队成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并有卓越的创新能力、丰富的研发管理经验、显著的业绩和成效;
  3.团队应于近年来到苏州创业或全职到苏州企业、在苏高校及科研院所领衔创新。自主创业的团队应为创办企业的主要股东,且企业已正式注册成立;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引进的创新团队,应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已到岗工作;
  4.实施的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三年内投入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产业化前景好、具有显著发展潜力和引领作用,能够在未来5年内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重点支持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苏创新创业,特别是懂技术、懂市场,在相关领域开创技术新路径、商业新模式、产业新质态,对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起到示范、支撑作用的领军人才(团队)。具体条件如下: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具有丰富的研发、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
  3.掌握相关核心技术。创新创业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主导产品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
  4.应为在苏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主要股东,主要精力在苏州企业,且在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5.创办的企业核心团队结构完整,综合实力较强;经营模式科学合理,发展目标清晰。

 


 

支持政策
  1. 对立项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三年内给予100-400万元的科研经费50-250万元的安家补贴资助
  2.享受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规定的工作场地、投融资、生活待遇等相关政策。

申报受理

  1.申报方式
  2月20日至3月31日,请企业进入“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官网(
http://sme.sipac.gov.cn/),登录企业服务平台(http://sme.sipac.gov.cn:9006/epservice/techsub/Apps/portal/index.php?s=/Service/Index/login),选择“业务征集”—“2017年第一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预申报”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模板并提交。在园区系统申报后,将根据苏州市科技局通知另行通知市级系统申报。
  2.申报材料
  创业人才需提供:人才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以往工作经历及业绩证明;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及股权结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上年度单位用工参加社保、企业缴纳税收证明等);创业项目主要成果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事项
  1.申报的人才、团队及申报单位应守法守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且近3年无重大不良记录。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3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
  2.已获得“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资助的人才及企业,尚未通过验收的,不得重复申报;己获得苏州所辖各市、区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异地申报。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017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