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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 电改能否再进一步

发布日期:2013-10-28      来源:光电产业网      作者:苏州市光电产业商会      阅读:609 次

十八届三中全会即将于下月召开,各行各业都对于这次全会寄予了极高的厚望,毫无疑问,在这次全会上将会产生许多重大的经济决策和方向,作为电力行业而言,包含电价体制改革在内的电力体制改革即是备受期待的内容之一。

当前的大环境也为电力体制改革提供了一个好的“窗口期”,煤价低迷、电力供应也相对宽裕的背景下,这对于电力体制改革都是有利的条件。受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以及政府宏观调控,调整经济结构的影响,我国经济增长放缓,CPI和PPI低位运行,大大降低了电力改革后对通胀的负面影响。
 
目前,电力供给也呈现相对宽松状态。此外,随着经济放缓,煤炭需求下滑致使煤炭价格大幅下跌,火电行业盈利水平接近历史高点,行业盈利好转将大大降低电力改革后电价上行的幅度和可能性。
 
今年以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为电改铺路。在5月份出台的《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推进电价改革,简化销售电价分类,扩大工商业用电同价实施范围,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和水电、核电上网价格形成机制”,“推进大用户直购电和售电侧电力体制改革试点”。该文件被视为中国再次启动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总体设计工作的历史起点。6月份,发改委调整和规范销售电价分类结构,由原先8大类销售电价归并为3个类别;同月,发改委在部署2013年全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时,明确提出“积极推进电煤市场化改革和售电侧电力体制改革试点”。
 
近些年来,关于电力体制改革的话题很多,最近的消息是新的电改草案已经形成,即将提交国家发改委。新草案总的改革方向还是市场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是电价改革,使电价能够真正反映能源的供求关系、稀缺性和成本构成,更深层次地是要打破我国一直以来的电力行业垄断格局,引入更多的竞争主体。新草案主要有两大看点:推广直购电,逐步形成市场化的电价形成机制;对电网企业改革,电网企业的收入将由国家核定,不再承担买卖电力的角色。
 
  普遍看法是,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推进,电价传导机制趋于通畅,有利于提高行业估值,而水电公司将在新一轮的改革中受益明显。此次提及的新方案中提出的推进大用户直购电改革,是打破电网垄断,开放用户选择权,推进电力市场化的一种良好手段。
 
  多年以来,我国的电力市场机制一直饱受指摘,事实也确实如此,我国电力市场机制存在很多的弊病,电力改革迟早要推进,从目前来看,电力改革外部条件已趋于最佳状态。之前,电力体制改革一直以来进展较为缓慢,主要是由于发电侧激励不够、输配电价不透明、电网阻碍推行,存在变相优惠电价现象。其中,输配电价不透明、电网阻碍是直购电推行受阻的最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