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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开始啦!2月24日截止~

发布日期:2017-02-07      来源:光电产业网      作者:苏州市光电产业商会      阅读:400 次

2017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开始啦!


 

各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计发〔2017〕24号)精神(以下简称《通知》),为切实组织好我市2017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本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组织申报要求及其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申报企业的基本条件

 


 

  1、申报企业应是2016年1月1日前在江苏省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可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2、申报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大中型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须建有研发机构。

  3、申报企业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一般要求企业年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并且实现盈利。各地申报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不低于80%


 

申报要求

 


 

  1、各市、区科技局负责辖区内申报项目的初审,严格按照省科技厅、省财政厅《通知》中规定的申报要求做好本地区(含省级以上高新区)项目申报工作。

  2、各市、区科技局要加强项目真实性审查,会同当地财政局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对企业申报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单位的经营状况、承担能力、申报内容、原始材料等进行认真核实把关,对所有推荐项目的实际状况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切实避免申报材料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对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加强项目知识产权审核,会同当地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对项目知识产权的真实性、有效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3、2017年继续实行书面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网上申(网址:www.jskjjh.gov.cn)同时进行的申报方式。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的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工作进度

 


 

  1、2月24日前,各市、区科技局报送本地区所有项目汇总表(包括高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B类、C类,其中,C类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市、区限报5项);

  2、2月28日前,各市、区科技局将本地区C类项目申报书(纸质档,一式三份不盖章)报送至市科技服务中心项目服务科;

  3、3月8日前,各市、区科技局报送所有项目的推荐意见及清单(电子档),项目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各级主管部门依据清单完成网上审核后,项目申报单位方可打印、装订材料;

  4、3月10日前,各市、区科技局报送所有项目推荐意见及清单(纸质一式两份,盖章,省级以上高新区项目还须提供各高新区管委会出具的推荐公函一式两份,盖章),项目申报书正稿及相关附件(纸质一式三份,盖章)至市科技服务中心项目服务科;

  5、3月13日,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出具推荐意见;

  6、3月15日,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将材料报送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根据《通知》要求,昆山市、常熟市(含上述各地的高新区)的项目由当地科技部门直接报送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


 

其它事项

 


 

  1、联系人电话及地址:

  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黄棣、李莉,65240990;

  市科技服务中心项目服务科  张鹏,65241080;

  地址: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105室。

  2、其它未尽事项详见省科技厅、省财政厅《通知》中的具体要求。

 

  附件:《关于印发〈2017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计发〔2017〕24号)(可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