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批复同意重庆市、广东省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
首批售电侧改革试点城市出炉,电改加速推进。11月30日,发改委、能源局等部委联合印发了6个电改配套文件,不到10天时间,发改委、能源局立即批复同意重庆市、广东省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与6个配套文件不断延迟发布形成鲜明对比,推出时间超预期;我们认为6个电改配套文件是确定输配电价改革、售电侧改革等改革大方向,在大方向框定后,未来包括输配电价改革、售电侧改革以及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或区域将陆续出炉,千呼万唤的售电牌照也将发放,电改加速推进。
资源输入型城市启动售电侧改革,意义深远。广东省和重庆市都属于资源输入型省市,同时也都是负荷大省,在资源输入型城市推进售电侧改革试点,有利于厘清参与售电的各方利益,为改革进入深水区提供前车之鉴;前期推出的7个输配电价改革的试点省市以及2个综合试点省市,除深圳以外,其余均是资源输出型省市,在资源输出型省市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有利于厘清输配电价成本,切实贯彻“准许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广东省是改革开放的先锋,把广东省作为首个售电侧改革试点省市,体现了国家推进电改的决心,意义深远;重庆目前已经有3家拟参与售电试点的公司完成工商注册,并且确定两江新区、长寿经开区、万州经开区、万盛平山工业园区、永川港桥工业园区及中石化页岩气开发、管输、利用领域等作为试点区域,试点准备工作准备充分,有利于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形成示范。
三类公司将最先受益电力体制改革。(1)拥有低成本电源资产或者新能源资产的公司;(2)拥有用户资源,具备为用户提供电力附加值服务能力的公司;(3)拥有配网(或微网)资源同时积极布局售电市场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