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质监局、科技局,姑苏区经济和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技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十二五”技术标准科技发展专项规划》、《苏州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意见》(苏府〔2007〕99号)精神,深入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有效发挥技术标准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中的导向和保障作用,以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不断提高技术标准水平,以技术标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现依据《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若干政策意见》(苏府〔2006〕74号)要求,组织开展2012年度市区技术标准项目资助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1、申报项目分三类(具体要求见后附表格中说明)。其中“标准研制项目”须是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已经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省级地方标准,同一家单位承担制订的同年度的几个标准项目,其中部分已经获资助的,余下部分不得再申请资助;“标准化组织相关秘书处承担项目”须是2012年期间新批准的标准化组织秘书处依托单位承担的项目;“标准化良好行为、采标”项目,须是符合《苏州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意见》(苏府〔2007〕99号)精神,于2012年度通过确认或备案的项目。
2、资助项目申报按属地原则进行。设质监局的区,由区质监局会同属地科技局审核后上报;未设质监局的区,属地科技局审核后上报。
3、申请项目需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于2013年7月20日前报送苏州质监局标准化处(联系地址:苏州市公园路58号,联系电话:65158632,联系人:张春野)或苏州市科技局发展计划处(联系地址:人民路979号,联系电话:65233149,联系人:沈惠龙)。